离婚孩子有居住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4:12:09 455 人看过

一、离婚孩子有居住权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归孩子,则孩子的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孩子的抚养方有居住权;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判定归属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则孩子仍然享有居住权,但抚养方不享有居住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此离婚后未独立生活的孩子是有居住权的。

二、离婚时如何处理居住权问题

离婚协议书中的居住权条款应包含:

(一)离婚当事人的姓名以及住所;

(二)设立居住权住宅的位置,住宅是居住权的客体,居住权合同或者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列明设立居住权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附带条件和要求,例如对个人居住空间的单独划分、对公共区域使用分配的具体规则等;

(四)居住权期限,该期限既可以是具体的期限,也可以是附条件的期限。例如一方再婚或者有其他住房时解除居住权设定等;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在居住权合同、离婚协议书中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作为具体的争议解决方法。

三、居住权进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时,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房屋赠与子女过户手续怎么办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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