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确认书可以改变诉讼管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8:53:18 441 人看过

债务确认书只是对债务进行确认,本身不具有改变管辖权的效力,债务纠纷由一般由被告人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协议管辖的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管辖。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被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不受影响。

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点与合同具有较紧密的联系。

5、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须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则管辖无法依协议而确定。当事人在选择时只能选择上述五个法院中的一个,不得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多数法院同样无法依据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6、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和的规定。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变更第一审的,不得变更级别管辖,不得将依法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乃至高级法院管辖,否则会造成审级关系的混乱。专属管辖是强制性管辖,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专属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基层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管辖改变是什么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若干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
    2023-04-22
    209人看过
  • 确认船舶权利的诉讼管辖权
    1、确认船舶所有权的诉讼管辖权确认船舶所有权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登记港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海事诉讼地域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权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外,还适用下列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海事侵权提起的诉讼,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可以由登记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3)因海上船舶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付港海事法院管辖,返回港,(四)因海事保护赔偿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护赔偿标的物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五)因海船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海事法院管辖,(六)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
    2023-05-07
    306人看过
  • 网购纠纷诉讼管辖怎么确认
    双方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该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在卖方住所地、买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中选择一处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不过,现实中,这种约定并不常见。值得注意的是,网购纠纷中,许多卖方作为被告,常常以其曾在网页中明确告知“发生争议提交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买方对此未表示反对为由提起管辖异议,这种异议是不成立的。卖方在网页中贴出的告知属于格式条款,并未取得买方的明确同意,同时剥夺了买方依法维权时选择管辖地的权利,所以这种条款是无效的,不属于双方对管辖法院的约定。但如果卖方向买方单独提示过该条款,买方也表示同意,这种条款就对双方当事
    2023-06-13
    29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可以改变管辖的案件吗
    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果认为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如果认为本法院没有管辖权,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对于改变管辖以后的审理期限如何计算呢?法律规定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证新管辖的人民法院有足够的时间审理案件。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一般公诉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一个半月内宣判;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特殊案件,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半月内宣判。综合上面所说的,审查起诉与一审公诉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但两种所规定的时间
    2023-08-16
    363人看过
  • 债权转让能否改变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权转让能否改变管辖债权转让不能改变管辖。债权转让协议的结果只是由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行使债权,但不能改变案件管辖。二、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销么债权转让通知一般是不可以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人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三、债权转让怎么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债权人转让
    2023-07-07
    168人看过
  • 上诉改变诉讼标的可以吗
    不可以的,但是可以追加诉讼请求,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二审审理,二审法院就不会审理;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审理,二审才能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一、二审的审理是怎样的?二审是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部分和法律适用提出上诉理由,一般要求二审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除非被上诉人同意且是调解的请行下。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明对诉讼费用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
    2023-02-26
    435人看过
  • 管辖恒定原告变更诉求后可以变更管辖法院吗
    管辖恒定原告变更诉求后不可以变更管辖法院,人民法院确定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
    2023-02-28
    495人看过
  • 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诉讼管辖法院是指对法院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债权人只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1、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①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④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⑤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1、准备证据材料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3、法院受理:①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②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
    2023-06-08
    36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是如何确认的?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
    2023-08-17
    50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提起遗产确认诉讼吗
    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以原告的身份直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提交民事诉讼状以及有关借款的证据就可以。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一、遗产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什么(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权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遗产继承确认之诉有哪些方式(一)单独地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对某人的遗产享有继承
    2023-06-25
    116人看过
  • 本诉中可以改变诉讼标的吗?
    一、本诉中可以改变诉讼标的吗?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法院总是根据每一个具体诉讼标的来作出判决的,不大可能笼统地对原告所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作出判决。二、变更诉讼标能不能退费1、诉讼费:法院有按照诉讼金额调正诉讼的费用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诉讼标的是需要退的。2、律师费:律师收费是按照律师委托协议执行的。通常在委托协议里面会列明中途更改诉讼标的额或者解除律师的代理费的收取,如果按照律师事务所的固定格式,肯定是规定依然全额收费。所以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当中途更改诉讼标的额或者解除律师的,可以按照多少比例退回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是一种服务,是服务,就可以协商,按照服务质量和效果,来支付报酬。三、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1、原告既可提出复数的请求权,也可主张单一的请求权,比如对于同一侵权行为,被害人
    2024-04-04
    402人看过
  • 依据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级别管辖的规定有望改变
    高法:坚决纠正强行管辖现象一直沿用的依据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级别管辖的规定有望改变目前,民商事案件审判管辖秩序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违反法律强行管辖和故意制造管辖争议的现象增多。其中,有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有裁判不统一,执行不规范的原因,但主要的还是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利益驱动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在全国法院立案审判实务座谈会上如是说。他指出,今后,各地法院要加大审判管辖监督指导力度,维护司法统一。对争抢案件管辖权、违背法律强行管辖、故意制造管辖争议、有令不行抢先裁判的,要依法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坚决杜绝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现象。苏泽林还就再审管辖审判实践中的程序性问题提出两项要求: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案件,下级法院应当直接审理,除非存在遗漏当事人的情况,不应再次指令下一级法院审理;上级法院将案件指令与原裁判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再审,同级法
    2023-06-11
    16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改变管辖后羁押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改变管辖后羁押是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二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三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那么,本案是否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为,对于在侦查期间改变管辖后能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参照执行,则可能造成非法羁押甚至导致滥用职权犯罪。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
    2023-06-02
    403人看过
  • 如何确定诉讼管辖,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
    2023-02-04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基层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诉讼状可以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7
      起诉确认的流程和其他诉讼一样,要准备和证据,然后向管辖起诉就可以了,关键是在于证据。一般情况,在起诉的时候都要求夫妻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如果在起诉的时候,没有起诉另外一方,这个时候可以再行起诉,要求确认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效果是一致的。这个是确认之诉。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 2022年债务承担协议是否是可以改变管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债务承担协议可以改变管辖,在债务承担中会形成新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一般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
    • 确定诉讼管辖如何选择管辖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
    • 法院可以改变管辖级别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6
      1、人民法院在立案后,是可以变更管辖级别,将案件从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到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法》 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
    • 债务承担协议是不是可以改变管辖,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8
      债务承担协议可以改变管辖,因为在债务承担中会形成新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一般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