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当得利判决中的自由裁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8:22:51 184 人看过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自由裁量权是指在疑难案件中,当法律空白、冲突时,法官依据案情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独立判断、权衡并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力。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一方获得利益。具体是指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他方受损。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与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财产本不应减少而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本应增加而未增加。

(3)获得利益与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具体分为直接因果关系与非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是说遭受损失必须是由获得收益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即没有法律依据,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分为自始或者嗣后欠缺给付目的。

二、不当得利不返还造成犯罪后果的行为有哪些

在我国行为人的不当得利不返不触犯刑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取得利益的事实。如果因此发生民事纠纷,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取得不当利益者予以返还;如果不当得利者不履行义务,法院将给予强制执行。

三、民法典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包括哪些

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包括以下这些:第一,要有一方获得利益。第二,他方利益受到了损害。第三,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害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第四,一方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就是说,受益人在不当得利之债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和权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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