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12:27 359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担保责任有哪几种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存在过错,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还是由担保人独自承担。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事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这时候,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民事连带责任。

(三)担保(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担保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一种担保责任。

(四)赔偿责任

三、对担保责任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抵押担保责任不承担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五、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六、连带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2024-01-19
    87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有哪些责任,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一)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先向被担保人求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补足,如需起诉,其需先向被担保人起诉。(二)被担保人逃跑并不影响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亦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包括:(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5)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免除。一、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1、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的免除保证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
    2023-05-07
    146人看过
  • 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一般不需要,但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2023-06-13
    240人看过
  •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能无法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如下: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不能担保的条件为:1.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担任担保人。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不能抵消的债务有两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消。依照法律规定不能抵消的债务有:(一)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消;(二)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三)约定应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第三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对于债权人享有债权而主张抵消,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按约向第三人履行时,债务人也不得以第三人对自己负有债务而主
    2023-07-24
    68人看过
  • 2024年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在什么情况
    一、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在什么情况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法律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024-01-08
    332人看过
  • 不能担任担保人的情况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二)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以及实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三)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四)在裁决拘留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无常住户口的人;(五)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适宜作担保的人。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被担保人无力赔偿的,由保证人进行赔偿。一、监视居住会不会无罪释放监视居住是否会无罪释放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对于无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调查后会无罪释放;2、对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先行拘留或者逮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
    2023-03-12
    247人看过
  • 保证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6-15
    439人看过
  • 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是怎样的?
    下列情况下担保人无责:一、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转让债权或者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二、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但这种情况保证人仅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加重债务未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对于加重部分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四、保证人是被骗或者被胁迫提供担保的。五、超过保证期间的。六、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此时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七、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
    2024-05-06
    174人看过
  •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要负法律责任
    一、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要负法律责任1.在保证期间之内,假如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那么必须先获得保证人的书面赞成。另外,如果保证人没有给予书面赞同的话,他们将不再为这笔未经允许转移的债务负责担保。2.若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了协议,决定更改主要合同条款,那么也应该先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若保证人未给予书面同意,他们则无需再为该项更改后的债务负责担保。当然,如果保证合同中有其他特别约定,那就需要按照约定执行。3.对于一般的保证人来说,如果他们与债权人并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么这个保证期间将会从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后开始计算,总共有六个月的时间。在这个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以及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保证期间里,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反之,如果债权人已经提出了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期间将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4.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而言,如果他们与
    2024-04-02
    40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情况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后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情况是什么一般债权转让后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如果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此时担保人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
    2024-01-11
    93人看过
  • 担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
    以下是几种担保人无需负有责任的特殊情况:首先,当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禁止将债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或者担保人仅需负担对特定债权人的保证责任之时,如若债权人单方面转让债权,那么担保人便不再对此承担任何关于这部分债权变动的担保责任。其次,如果债权人允许债务人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部分债务,在此种情况下,确保人只需要就那部分债务人擅自转让且未得到其同意的债务部分,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再者,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变更原本的合同条款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增加债务的行为,倘若并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上的同意和确认,对此增加部分的债务,担保人无需承付相应的担保责任。此外,在保证人陷入错误信息或遭遇特大压力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场合也是如此,不在担保之列。最后,若超出了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担保人也无需为此类情况负责。除此之外,假如债权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债务人已经破产,却未进行债权申报亦未向担保人
    2024-08-14
    278人看过
  •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一、借款人有房产还要执行担保人吗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二、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
    2023-03-19
    472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可以只还本金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不可以只还本金,但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只偿还本金的,则担保人只需要偿还本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民间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主要在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代为偿还债务。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3-06-26
    26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工伤保险不承担责任?
    该段内容描述了在工作中可能遭受的伤害情况,包括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24小时后死亡。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3.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24小时后死亡的。 工 伤 险 的 适 用 范 围 是 什 么 ?工伤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情况:1.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2023-09-09
    8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6
      一、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 (一)保证期限属于中非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二)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
    • 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二.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
    • 私人担保人的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承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
    • 哪些情况下保证人不用承担责任?哪些情况下保证人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哪些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呢?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不用肌厂冠断攉登圭券氦猾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用承担责任的五大情况: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
    • 担保人在不知是情况下为其担保是否应承担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承担还款本金责任,利息没有在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中体现的指承担本金担保责任。有利息约定的,不超过3分的利率,应当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