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安置房后没交房该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1:11:46 187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超过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一、拆迁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拆迁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吗

拆迁补偿纠纷的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若拆迁户对拆迁安置方案不满,该如何维权?
    拆迁户对拆迁处理办法表示反对。拆迁是为公共利益等目的而作出的行政行为。拆迁办应与拆迁户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拆迁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如拆迁户不愿意拆迁,影响了公共利益的急切需求,拆迁办可以强制拆迁,但强制拆迁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拆迁户对拆迁处理办法表示反对。拆迁是为公共利益等目的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具体如下:1、拆迁办应当与不同意拆迁的拆迁户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拆迁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2、拆迁户不愿意拆迁,影响了公共利益的急切需求,拆迁办可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不服,强制拆迁行为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拆迁户不满意拆迁处理办法,如何维权?根据我国《拆迁法》的相关规定,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若拆迁户不满意拆迁处理办法,可以采取
    2023-08-26
    195人看过
  • 城镇房屋拆迁是否先安置后拆迁?
    一、城镇房屋拆迁是否先安置后拆迁?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要先补偿后拆迁,所以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的,要先进行安置后拆迁。对其中的公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公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公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拆迁补偿的方式是什么?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
    2023-06-15
    11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权益
    拆迁安置房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一、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
    2023-04-05
    367人看过
  • 如何申请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核查
    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核查申请:拆迁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被拆迁户名单,经市拆迁办批准后,申请领取安置房房产证或租赁证。详细步骤:主要流程为拆迁人申请-拆迁办验收-拆迁办审核-办理移民安置手续-资料归档1移民安置情况由承办部门审核,不合格者予以退货。经市拆迁办核实后,市拆迁办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出具核查意见。申请人(安置主体)应根据安置核查意见,到市产权中心办理安置房产权证和公房的过户手续。有关部门对安置核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将安置信息录入房地产电子信息数据库。加工材料:1。项目拆迁户安置信息表及核实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2。移民核实书面意见办理部门:1。杭州市拆迁办。杭州产权中心的相关信息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找到:网站:网站:其他事项:
    2023-05-31
    466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可以不选安置房吗?
    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等,而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的方式。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
    2023-02-22
    45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
    一、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2、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4、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二、安置房发生质量
    2023-06-02
    59人看过
  • 拆迁后农民如何处理安置房?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京郊农民的失地问题与失地农民很遗憾,在调查中,我们并不能获得全面的反映这方面情况的数据和资料。因此,只能主要就调查点上(朝阳区、丰台区、朝阳区来广营乡和丰台区卢沟桥乡)的调查资料以及其他来自各类媒体的二手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北京市近郊区农民失地的情况北京市近郊区农民的失地情况可以用一泻千里一词来形容,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很多
    2023-07-08
    12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确权是如何确权的
    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一、安置房是什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1、手续费由拆迁
    2023-04-05
    182人看过
  • 山东省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
    为保证城市建设需要,促进旧城改造,合理解决城市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在城市内建设各类工程需要房屋拆迁安置的建设单位,均须持上级批准的建设计划,报请各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建设地点,划定拆迁范围,方可进行拆迁。拆迁范围确定后,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通知公安部门停办户口迁入和分户手续。二被拆迁户或单位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就地或易地安置。一次性安置有困难的,也可暂作临时安置。被拆迁户或单位愿意自己解决临时用房的应予鼓励,并由建设单位付给合理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三被拆迁户住房原则上按原居住面积安置。对于住房拥挤户,可按本城市近期规划的平均居住水平安置。拆除租、典、借房屋,只安置现住户。被拆迁户的原居住面积,以合法建筑的居住面积为准;家庭人口以正式户口为准,但应包括直系亲属中参军的战士。对领取独生子女证者,按两个孩子计算家庭人口。被拆
    2023-06-10
    425人看过
  • 遭遇拆迁安置不满意,如何维权?
    对拆迁安置不满意的维权: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申请行政复议。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一、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1、如果拆迁安置的房屋是经验收合格的,并且符合拆迁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时,被拆迁人是不能拒绝接收房屋的,如果是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拒收。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两者结合的补偿方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
    2023-07-20
    339人看过
  • 征收方迟迟不交付安置房,该如何维权
    征收方迟迟不交付房屋怎么办?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任意时间要求征收方履行协议。当征收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或者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期限,但口头承诺过交房期限,征收方迟迟不交付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拿着征收补偿协议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征收方依法履行补偿协议交付安置房。在征收方迟迟不交付安置房时,被征收人还有权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此时就可以看出征收补偿协议的重要性,如果签订补偿协议后没有留一份原件,对我们后续维权影响很大。如征收方如约交付安置房,在收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安置房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2.安置房应属于大产权房屋,也就是说可以为被征收人办理房屋产权证。安置房的交房期限如何确定?在征收时,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补偿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在协议中可以约定安置房的交房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安置房,没有约定看实际
    2023-06-15
    203人看过
  • 城市旧房拆迁中补偿是多少?如何安置分配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包括拆迁补偿款、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所以补偿多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023-03-03
    124人看过
  • 有房子没户口的拆迁如何安置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第4
    2023-04-30
    157人看过
  • 安置房渗水如何维权
    房地产开发
    一、安置房渗水如何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按照《建筑法》《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防水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出现一般质量问题,出卖人也应承担修复责任。二、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023-05-30
    43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房没有验收怎么维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31
      1、政府城市规划的“中心商贸区旧城改造”动迁安置,虽然没有经过验收,但是政府同意交房,我建议接受安置抓阄,然后维权;2、如果拒签,大多是都收房接受安置,个别维权难度很大。3、收房安置后对逾期交房和房屋质量问题起诉开发商,胜算很大。4、及时收房接受安置,对房产证取得有好处会更快的。签订了收房验收协议,也可以随时维权的。
    • 拆迁公租房以后哪些城市有安置房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31
      拆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的安置方式有: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赔偿和相应的损失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
    •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4
      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当中当事人可以不选安置房,如果还有现金补偿的这种方法的话,拆迁人综合考虑过后完全可以选择现金补偿,就是说,如果本地的补偿政策只有安置房这一种,那当事人除了选安置房之外没有其他的办法,因为补偿方案是本地政府确定的。
    • 拆迁房屋八年没安置怎么样维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1
      1、签了协议手里有原件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遇到此种情形,即协议到期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拆迁户可以直接拿着协议原件去起诉协议相对方,要求履行协议内容或者支付违约金来赔偿相应的损失。2、签了协议手里没有原件的,如果手里只有复印件或者甚至没有任何协议,有可能进不了法院的大门,即使法院受理了,
    • 城市拆迁安置房能转让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4
      拆迁安置房在取得合法产权后,符合当地房屋政策的,可以转让。 1、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