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优先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01:39 282 人看过

一、清算优先程序

几乎所有的VC都选择可转换优先股(Convertiblepreferredstock)的投资方式,而可转换优先股的最重要的一个特性就是拥有清算优先权。

Liqidation一般是指公司被卖掉或者被清算;Preference指优先股在清算的时候有优先权把他们的钱先拿出来。优先清算权是Termsheet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决定公司在清算后蛋糕怎么分配,即在发生被投资公司清算的情况,偿付债务后的清算财产,优先由投资人分配(投资金额加上一定的回报),分配后的余额由投资人和其他股东根据股份比例再次分配。

二、公司清算财产按什么顺序清偿

《公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清算程序终结的方式

许多国家的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应由法院以书面裁定的方式正式作出并予以公告。

有的国家的破产法规定,对破产财产应有一个决算报告,即在债务人资产变现和分配后,由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作出破产财产决算的报告。

在破产财产的最后分配完结之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也应当作出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要求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还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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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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