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致人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20:00:30 385 人看过

诊所致人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有如果因为医护人员的原因导致患者死亡的话,那么就会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个人诊所的医生在诊疗疾病时,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造成患者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人身损害时,就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应赔偿多少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私人诊所医疗死亡赔偿多少?
    一、私人诊所医疗死亡赔偿多少?私人诊所医疗发生死亡案件后,诊所可能需要赔偿几十万元。具体需要赔偿的金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
    2024-01-15
    381人看过
  • 医院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方式:1、医疗事故纠纷一般是通过仲裁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一、医疗事故纠纷责任分级是怎样的?1、一级医疗事故。
    2023-04-11
    51人看过
  • 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一、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怎么认定?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
    2024-01-31
    10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找哪个部门?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找哪个部门?向卫生部门投诉。卫生部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后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进行调解,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有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机构支付。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
    2024-01-12
    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私人诊所患者不治而亡
    私人诊所打针死人属于医疗事故,第一时间就得报警,保护好现场和使用的针剂和病人诊断书,等法医进行尸检后,得出权威结论后,医院方和死者家属可进行协商解决善后事宜,如双方未达成协议,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家属不能有过激行为,比如聚众扰乱诊所等。法院诉讼受理后会取证,家属要提贡一切可提贡的书面材料。法院会给出公正判决的。诊所打针后女童行走难3岁患者获赔7.8万余元南昌市罗家镇一名3岁女童因患感冒到当地一家乡村诊所就医,被打了一针后竟然行走困难。日前,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判决前湖乡村诊所和负责人秦某赔偿患者各项伤残损失78951.07元。2008年4月12日,3岁小女孩阳阳(化名)因咳嗽等原因,被家人带到青山湖区罗家镇前湖村卫生所就诊。该诊所为乡村诊所,尚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负责人秦某诊断阳阳为上呼吸道感染,遂施以肌注野菊花液等治疗。未料,当阳阳打完针后不久,出现行走困难情况。事后证实,造成这种
    2023-07-15
    140人看过
  • 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鉴定
    案情介绍:张某在医院经剖宫产分娩出女儿,后婴儿因两肺重度羊水吸入窒息死亡。为此,张某一纸将宁波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8万余元。8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宁波某医院赔偿原告张某误工费、医疗费、鉴定费、丧葬费、交通费的90%费用计人民币1.49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5万元。2004年12月31日,原告张某因怀孕41ˉ1周到医院检查,B超提示:胎盘部分老化,羊水偏少,医院建议住院,张某拒绝。2005年1月2日,张某因阴道见红5小时,于早上8时50分住产科。入院诊断:“胎盘功能减退,羊水偏少、巨大儿?”,医院决定试产。试产胎儿正常。后因诊断为:“活跃期阻滞,巨大儿?”,医院决定行剖宫产术。1月2日下午4时40分,张某分娩出女儿。次日上午新生儿出现异常情况。当日下午5时,张某自行带女儿去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就诊。晚9时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先心呼衰”。1月4
    2023-06-02
    303人看过
  • 诊所误诊导致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一、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
    2023-06-13
    293人看过
  • 误诊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
    一、误诊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误诊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这是判断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重要前提,医生必须遵循医疗行业的规范与标准,确保诊疗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2.误诊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了相应的损害后果。这是衡量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指标,只有实际造成了患者的身体损害,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3.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一要素要求证明损害后果是由于医生的过失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而非其他因素所致。二、误诊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导致患者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可能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2.医疗机构需赔偿患者因误诊而遭受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2024-08-19
    345人看过
  • 村医致病人死亡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需要支付吗?
    村医致病人死亡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需要支付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也可以双方经过协商之后进行相应的支付。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医学会受理时间以及作出鉴定结论均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此来监督医学会的工作进度,使自己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护。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4、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
    2023-06-22
    486人看过
  • 小诊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二、对专家组的鉴定结论要求: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一)
    2023-04-16
    107人看过
  • 中医诊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样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
    2024-05-15
    2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刑事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知道医疗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从拘役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期间不等。处罚的对象必须是医护人员,比如医院医生、个体医生、护士等,在客观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属于过失,过失的行为造成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如果是故意犯罪就不成立此罪,而以其他罪论处。一、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非法行医罪,是指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即非法从事诊断、治疗、医务护理工作,是一种典型的职业犯,包括行为人反复非法行医的行为,不管非法行医的时间多长也只认定为非法行医一个罪。两罪都违反了相似的法律、行政法规,都侵害了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
    2023-06-23
    438人看过
  • 医院误诊导致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院误诊导致死亡赔偿标准医院误诊导致死亡赔偿标准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分别确定: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4.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医疗事故部门不管怎么办医疗事故部门不管的,可以到卫生局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医疗纠纷涉及患者的人身损害,那么患者还可以提起技术
    2023-06-16
    3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后医疗费谁承担
    由医院承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2023-04-19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漏诊导致病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属于。可以选择医疗事故鉴定后再起诉,或直接以侵权起诉。建议先保留医疗的具体单据,要求医院交出你的具体医疗材料。
    • 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的标准是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1、医疗事故的行为者必须经审查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2、医疗事故行为者应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物流和管理。4、对病人造成危害的結果,务必合乎法律规定。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 致人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方式是什么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6
      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2、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3、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4、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5、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6、卫
    • 医院误诊导致病人死亡的,医疗事故责任谁负?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
      医院存在误诊的过错,错误施行手术彻底破坏了病人的体质,导致病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比较明确的。 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属于医疗事故纠纷(其中包括了医疗过错和过失),医疗过错并不独立区分出来单独鉴定,而且就鉴定的学术专业权威性而言,普遍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高于司法鉴定。 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聘请合意的律师,但到较远的异地聘请律师的,一来律师办案不便,二来您所支出的律师办案费也相对会高,所以,建议您在附
    • 医疗事故的诊断鉴定标准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患者人身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严重障碍的,如植物人状态的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障碍,器官组织损伤引起严重功能障碍的,如双眼球摘除或双眼客观检查证明无光感的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障碍,器官组织损伤引起一般功能障碍的,发声和语言困难的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结果。例如,拔掉健康恒牙的局部注射会导致组织坏死,成年人超过体表面积的2%,儿童超过体表面积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