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什么时间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0:56:26 415 人看过

一、贵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6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广西渔港监督局分中心1号窗口

二、贵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贵港船舶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贵港船舶登记流程有哪些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间责任人责任科室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限3个工作日)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核(限1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日)责任科室制作决定文书并由服务窗口首间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书等材料(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贵港船舶登记的办理材料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取得船舶取得船舶所有权合法文件(建造合同、买卖合同、共有协议)租赁合同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同意租赁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该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
    2023-05-18
    177人看过
  • 汕头濠江区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时间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5(工作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正)(2013年)第十四条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
    2023-05-28
    161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肇庆市农业局。符合审批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
    2023-05-28
    253人看过
  • 封开县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封开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广东省内河渔业船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
    2023-05-28
    332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7(工作日)二、办理机构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清新渔政大队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清新渔政大队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查核。作出审批或不审批决定。4.领取结果。清新渔政大队制作许可证件,清新渔政大队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清新渔政大队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
    2023-05-11
    229人看过
  • 贵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贵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据文号(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依据文号(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
    2023-05-18
    469人看过
  • 五华县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地点五华县华兴北路公共服务中心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
    2023-05-28
    51人看过
  • 办理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船舶共有人对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时,**船舶所有人或其授权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船舶抵押时,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共有人或者约定股份的共有人同意**订立船舶抵押的书面合同登记时,应填写**船舶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三)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4)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应当将抵押登记记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第二十八条抵押权人依法转让船舶抵押权的,办理**船舶抵押权转让登记时,应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船舶抵押权登记证、船舶抵押权转让合同向原登记机关向受让人申请抵押权转让登记,抵押权人应当提前通知抵押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应当将有关抵押权转让情况记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并封存**船舶抵押权登记证原
    2023-05-07
    394人看过
  •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哪些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国际吨位丈量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等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已在外国登记的船舶,需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船舶国籍登记申请申请人(盖章)新船舶名称原船舶名称新船舶呼号原船舶呼号新船籍港原船籍港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原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船舶种类及作业方式原登记注销日期航行(作业)海域航速船体材料完工日期造船地点造船厂名称捕捞许可(准造)证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登记尺度长米;宽米;深米登记吨位总吨位:;净吨位:主机型号:数目:总功率:千瓦舱数及舱容冷藏舱数目及舱容救生设备种类及数目消防设备种类及数目船舶来源,经营性质及所有权取得的说明附送文件名称船舶所在地渔港监督机关意见(盖章)登记机关意见(盖章)所有权证书号码经办人登记日期
    2023-07-27
    215人看过
  • 宿迁市办理渔业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宿迁办理渔业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渔业船舶登记许可申请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证4.申请人身份证二、宿迁办理渔业船舶登记受理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
    2023-05-13
    153人看过
  • 四会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辖区内船长12M以下,船长12M以下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的内河渔业船舶二、办理时限4(工作日)三、办理地点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四、办理机构四会市农业局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
    2023-05-28
    346人看过
  • 镇江渔业船舶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镇江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流程(一)受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二)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若需要现场查勘的,则由相关业务处室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勘)。(三)决定。复核申请材料和审查环节作出的意见。二、镇江渔业船舶登记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2023-05-13
    247人看过
  • 大亚湾区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大亚湾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
    2023-05-28
    216人看过
  • 北海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北海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在哪办理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6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广西渔港监督局分中心1号窗口二、北海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船名;(二)船舶主尺度、吨位或船舶种类;(三)船舶主机类型、数量或功率;(四)船舶所有人姓名、名称或地址(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五)船舶共有情况;(六)船舶抵押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合同的除外)。三、北海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2023-05-18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国籍登记有什么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2
      一、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国际吨位丈量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等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已在外国登记的船舶,需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
    • 船舶登记国籍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3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 1、船舶在本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1.国际吨位丈量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 船舶登记如何分国籍?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9
      悬挂在尾旗杆上的国旗代表了这艘船的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向本国或者其他国家政府登记取得国籍,并在船尾旗杆上悬挂登记国的国旗。登记国政府登记后,船舶应当遵守登记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并受到登记国的保护。除在本国登记外,国际航行船舶还可根据政治、军事和经济需要,选择在其他国家登记。
    • 船舶国籍登记范围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不在我国登记就不能悬挂中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条船舶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四条船舶不得有双重国籍。在国外注册的船舶,未中止或取消原注册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