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5:12:47 88 人看过

一、鉴定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

1、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3、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二、鉴定程序违法该如何处罚

(一)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于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设立登记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销外,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有以下情形:(一)管辖违法的情形。该情形主要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违法受理案件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受理案件。(二)审判组织成立违法的情形。(三)证据取得的违法情形。该情形包括法院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及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不去或者不及时调查收集等情形。(四)审判期间违法情形。(五)送达的违法情形。(六)调解的违法情形。(七)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八)执行阶段违法情形。(九)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一、民事案件申诉规定民事案件的申诉有以下的规定: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民事诉
    2023-04-07
    135人看过
  • 医疗鉴定程序违法主要是指什么区别
    一、医疗鉴定程序违法主要是指什么区别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常讲的事故鉴定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所做出的过错鉴定主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直接为诉讼服务,是一种诉讼活动。二、事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过错鉴定是为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提供依据。三、鉴定的启动不同:事故鉴定的启动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争议双方当事人,过错鉴定的启动权在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或律师事务所委托。四、主体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过错鉴定由依法成立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五、责任方式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的名义出具鉴定书,专家不署名,责任不道人,有点集体负责制但谁也不负责的意味、;过错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人要在结论上签名或盖章,如有不同意见要注明。六、证据要求不同:事故鉴定中关于证据的保全、固定和保存制度较为宽松,实践中时有涂改、毁损、遗失情况;过错鉴定大多在
    2023-04-15
    483人看过
  •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法医鉴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
    (一)程序公开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二)鉴定公开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
    2023-02-20
    4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一、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
    2023-06-22
    400人看过
  • 评估程序违法的情形是什么
    一、评估程序违法的情形是什么1、评估机构的选择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可以明确得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首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据很多被拆迁人反应,自己家的房屋拆迁时,根本就没有收到任何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甚至评估机构上门进行房屋评估时才知道有评估这一回事。很多时候,拆迁方为了压低补偿甚至不给补偿,干预评估机构的选定,甚至不让被拆迁人自己选定,而是采取强行硬塞评估机构的做法。这种评估报告明显是偏向于拆迁方的。2、未经实地查勘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
    2023-06-08
    11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
    与行政程序独立价值相关的基本程序存在瑕疵,并有减损相对人程序性权利、有碍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实现,或者影响到行政行为准确性之虞,但特定情形该程序瑕疵得到补救以至于违法效果归于消失的,出于法律安定性之考虑,可作“程序轻微违法”之认定以设法维持其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对原告依法享有的听证、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程序轻微违法:(一)处理期限轻微违法;(二)通知、送达等程序轻微违法;(三)其他程序轻微违法的情形。对原告依法享有的听证、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产生实质损害的,不为“程序轻微违法”。律师补充: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5-06
    98人看过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中不得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中不得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二、如何申请办理司法鉴定?第一步:委托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第二步:受理7
    2023-04-19
    113人看过
  • 【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程序
    伤情鉴定程序: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原则。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2.鉴定的受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和办案人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3.首次鉴定:做出受理决定后,鉴定人要详细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仔细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法医学检查、摄录像等检验工作;对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各种材料应备份存档。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
    2023-04-25
    389人看过
  • 其他情形是指哪些情况?
    其他情形是法律制定的兜底条款,是以后修改或制定新的具体情形的依据,是立法的一种技术手段;条文中的其他情况,还可能指本法中的相关规定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具体规定,相对于本法属于特别规定;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关劳动终止的情形,除了劳动规定的五种情形外,可有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考虑到保持整个劳动合同终止制度的统一性和劳动合同终止并没有地方独特性等情况,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授权地方性法规创设劳动合同终止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7-22
    264人看过
  • 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程序
    一、法院司法鉴定的具体程序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023-07-31
    9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胁迫是指哪些情形
    一、民法典中胁迫是指哪些情形胁迫结婚中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情况下结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第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二、起诉撤销婚姻的具体流程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
    2023-06-19
    438人看过
  • 办案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形
    (一)当回避的办案人员没有回避。即承办人与其承办的案件的处理结果之间有利害关系,或与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具有影响公正处理的关系,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先裁决,后取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宪法所确定的一切执法机关执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据此,行政主体应在查清事实后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先裁决,后取证。凡是先裁决,后取证的,都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性质。(三)没有进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必须进行的步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处罚(当场处罚除外)程序是,传唤、讯问、取让、裁决。公安机关未经过传唤、讯问所作的处罚裁决,属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四)未办理法定手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所作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或者罚款5千元以上的决定,必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所作的这两类处罚决定,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
    2023-02-13
    413人看过
  • 仲裁程序违法的具体情形
    一、仲裁程序违法的具体情形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什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市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
    2023-06-06
    317人看过
  • 法院未同意鉴定是程序违法吗
    一、法院未同意鉴定是程序违法吗法院做法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二、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委托人或者其
    2023-06-16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伤情鉴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哪些,规定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由案件主办单位鉴定委托,提供资料确认,资料齐全后交给法医受理,法医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得出分析过程和鉴定意见,并由办案人领取或鉴定机构邮寄,如有遗漏和异议的进行补充或重新鉴定。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哪些情形下事故鉴定过程中程序会被中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有权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包括:(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病历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如果
    • 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3-09
      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有: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3、涂改、隐匿、伪造、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5、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违反法律规定,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 违反行政诉讼程序有哪些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2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