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残疾赔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21:33:39 276 人看过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残疾的,除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一、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1)赔偿标准。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继续赔偿情形。采取一次性赔偿残疾补偿金后,如果受害人存活超过确定的参加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重新要求支付残疾补偿金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参加补偿金5到十年。

(4)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二、贵州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一、误工费

误工时间×收入状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二、护理费

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三、交通费

正式票据为凭

四、医疗费

正式票据为凭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省内100元/天。

六、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一般要求配置国产普通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计算,计算到71岁。

八、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九、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二、精神抚慰金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精神抚慰金的统一标准,各地法院在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时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电瓶车撞人赔偿标准60岁以上是多少

按照一般车祸的赔偿标准,电瓶车撞人一般需要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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