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效力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22:00 481 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效力如何?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法官有权根据实践经验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复核、判断,对不合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权拒绝或者部分接受。

专家结论应基于半数以上专家的意见。

专家评审组在评审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每位专家的意见,让专家评审组的每一位成员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判断依据等充分发表意见,详细记录每个成员的意见。得出结论时,以半数以上专家的意见为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专家鉴定组应当推选一名成员负责记录工作,包括鉴定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双方陈述、专家询问、双方答复、各专家意见、讨论、鉴定结论等,鉴定人的询问、双方的回答和每位鉴定人的记录,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记录鉴定的全过程。在完成记录后,应提供每个专家组成员的签名。专家鉴定组应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发病情况等因素,确定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的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可分为:(1)完全责任,即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2)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的后果主要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大多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所起的作用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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