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效力如何?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法官有权根据实践经验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复核、判断,对不合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权拒绝或者部分接受。
专家结论应基于半数以上专家的意见。
专家评审组在评审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每位专家的意见,让专家评审组的每一位成员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判断依据等充分发表意见,详细记录每个成员的意见。得出结论时,以半数以上专家的意见为结论。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专家鉴定组应当推选一名成员负责记录工作,包括鉴定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双方陈述、专家询问、双方答复、各专家意见、讨论、鉴定结论等,鉴定人的询问、双方的回答和每位鉴定人的记录,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记录鉴定的全过程。在完成记录后,应提供每个专家组成员的签名。专家鉴定组应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发病情况等因素,确定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的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可分为:(1)完全责任,即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2)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的后果主要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大多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所起的作用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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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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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行为人如何提供鉴定结论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1、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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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异议?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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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是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依据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不是。过去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事故纠纷法院才会受理。如果没有鉴定结果,则一般不能直接起诉。这样,对医疗事故出具的鉴定结论就成为当事人无法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时必须向法院提供的书面材料。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就诉讼而言,属于专家证言,即鉴定结果是民事诉讼证据之一。因而,它属于案件的事实部分,而非法律必经之路。法官有权对鉴定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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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8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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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如何解决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适用法规定、条例的原则。 4.坚持医患双方对等的原则。 5.坚持在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