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执行判决后的强制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1:31:26 271 人看过

探视权判决后的执行不能强制进行。离婚一方不可强制探视,探望权不能以孩子的人为对象强制执行,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配合拒绝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例如,另一方将被送往指定地点进行探望,如果监护人拒绝配合,法院不能强行将孩子送到某个地方;只能根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吗

探视权强制执行有用。

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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