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归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9:20:32 193 人看过

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较复杂)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如部分法院将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四)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如,罗小姐与谢先生2000年结为连理,2002年二人花了70万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商品房,首付30万元,贷款40万元,房产证上只写了谢先生一人的名字。到了2005年,二人关系逐步恶化,准备协议离婚。此时,该房屋的价值涨到120万,但还有30万的贷款没有还。改房屋如何分割?此时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90万元,每人可分得45万元。如果谢先生要房子,应补偿罗小姐45万元,由谢先生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划分?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①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

④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

⑤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贷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因为有一部分人在结婚以后可能都是跟家里面的老人一直居住在一起的,甚至于夫妻居住的房子在法律上都属于父母的房产,但这并不代表着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的财产就自动变成夫妻的财产了。对方坚持要求分割自己父母财产的这种想法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但也不能故意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

夫妻离婚父母的财产是不可以分的,除非父母和离婚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财产有哪些规定

离婚房屋分割财产有以下规定: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但是应当依法保护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离婚怎么分到农村自建房子
    《民法典》规定农村自建房若是在婚后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一方享有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一、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离婚后如何分配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2、如果是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
    2023-03-26
    281人看过
  • 离婚农村自建房的权属划分
    1.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已经建成的,建造时另一方没有出资。在离婚时,该房屋应当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一方的家庭共有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如果是婚后建的房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农村自建房离婚能算为财产吗农村自建房离婚是否可以算为财产如下: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小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2.如果是父母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财产;3.如果是小夫妻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小夫妻,离婚可以算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2023-07-09
    45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归谁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归谁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二、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2、村民住宅。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4、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5、在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用于商品住宅以外的经营性项目。6、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
    2023-05-06
    154人看过
  • 农村自建离婚房屋的审判标准
    离婚农村自建房屋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确定房屋所有权。农村自建房屋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双方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是怎样分配的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的分配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分配。婚前个人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婚后又双方共同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
    2023-07-12
    299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侵权责任谁承担?
    一、农村自建房侵权责任谁承担?1、雇工受损害,房主(雇主)负全责雇佣合同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佣人的指挥与安排,为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2、无偿帮工受伤,房主应承担责任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3、包工头有资质施工,工人受伤房主免责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4、房主(定作人)存在过错承担按份责任农村盖房子按其与瓦匠的约定不同可以分为一般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那么房主在其中所承担责任的原因也有不同,遇到农村自建房屋发生安全事故,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原因分析当事人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二、农村建房伤亡事故如何加以防范?一是法律应就农村建筑市场
    2023-04-18
    436人看过
  • 农村夫妻离婚自建房怎么分配
    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所建,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仍然归男方所有;如果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所建,即使宅基地证上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平分,可以将房子归一方所有,得到房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房款。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
    2023-07-31
    116人看过
  • 离婚后的农村自建房赠与有法律效果吗
    1、离婚后可以对属于自己的农村自建房进行赠与,赠与时只要没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就是有效的。房屋赠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都有权利撤销赠与。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一、农村自建房离婚是否可以算为财产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小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小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小夫妻的那部分财产:一人一半。例如:父母出资20万,小夫妻出资10万,则离婚时,小夫妻只能每人分5万;2如果是父母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
    2023-03-27
    121人看过
  • 农村离婚后自建房赠与是否受法律保护?
    离婚农村自建房可以赠与,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2、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权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3、如果这一房屋是共有房屋,需要经过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并且用书面形式进行记录。此外,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决定。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吗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
    2023-07-06
    71人看过
  • 关于离婚农村自建房征地问题
    离婚时法院对于农村的自建房首先会根据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有争议的可以对房屋的所有权另行起诉。自建房还未取得所有权证,不能确定房屋物权归属。一、房贷没还完怎么离婚?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婚后双方共同贷
    2023-06-25
    417人看过
  •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的审判原则
    离婚农村自建房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权属,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农村自建房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所以具体归谁要协商或诉讼,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农村自建房离婚协议上给妻子有没有效农村自建房离婚是否算为财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是父母、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2、如果是父母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财产;3、如果是夫妻单独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夫妻,离婚时一人一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18
    465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院墙以外的土地归属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一、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继承。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二、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是不能继承其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如果面临拆迁,吴先生是非农户口,其父母留下的
    2023-04-07
    58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屋离婚时的分配问题
    农村自建房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分配。婚前个人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婚后又双方共同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农村自建房子拆了怎么补偿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在赔偿前要看房屋是否是合法建筑,只有合法建筑才能得到赔偿。具体要看征收人和被征收人之间的协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10
    456人看过
  • 农村离婚时自建房屋的分配原则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配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离婚时的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夫妻双方具有合意的债务,包括:1、双方共同签字所负的债务;2、一方签字,另一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形式确认的债务;3、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4、一方签字,另一方默示同意的债务;5、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所负的债务。二、一方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1、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2023-08-15
    499人看过
  • 婚前买的房离婚后归谁,以小孩名义买房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买的房离婚后归谁在夫妻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婚前买的房产是在夫妻关系成立之前所取得的,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由于期房的预售制度的存在以及房屋产权证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和实际取得房产证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如果在这个时间差当中恰好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即,夫妻一方在婚前先与售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办出产权证之前又与他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应如何认定房屋的权属性质?到底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答案是房屋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理由如下:1、男女一方婚前与售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即对售房人享有请求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的权利,此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债权;产权证办出后对房屋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物权(所有权)。2、由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因此,男女一方婚前对售房人
    2023-06-19
    147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离婚后农村自建房是否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5
      农村自建房如果是在婚后建立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屋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将房屋判给一方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农村房屋买卖所有权归谁?农村自建房屋可以买卖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所有权谁归政府的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农村自建房屋出售后归本村村委会管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3
      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规定是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办理过户住房手续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
    • 谁有农村自建房范本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严格意义来说,农村宅基地买卖是违法的,其转让也有相应的限制,比如同村转让,签订的合同本身可能就是无效的合同。参考法律:《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据此可知,我国是禁止进行宅基地买卖的,当然村民也不能拿宅基地来出卖以获取利益的。
    • 农村自建房迁出卖方把房子占地款归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需要看买方是不是本村村民。如果不是拆迁款归原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