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的派生原则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8:31:55 199 人看过

罪刑法定原则:

(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

(3)禁止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明确性表示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定运用的对象。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刑法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一、相关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及“罪责自负原则”,刑法没有规定监护人要为其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监护人不可能因为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有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如果符合教唆犯的犯罪构成,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及选择和民事责任如下作参考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关于空白罪状

所谓空白罪状,是指立法者在刑法关于犯罪的条文规定中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行为事件需依赖其他法律规范补充的构成要件类型化表述,即法律条文对具体的犯罪构成行为要件本身并没有作任何的表述,而仅仅只是指出应予参照的相关法律规范的一种很抽象的说明。对空白罪状要能够进行迅速而准确的辨别以及进一步的研究、判断前提之一必须是要了解空白罪状是通过哪些表现形式体现出来。

目前,就我国的法律规定而言,空白罪状的表现形式通常为违反,以这种方式存在的罪状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约有50多个,占刑法分则的比率极高,可见空白罪状在刑法分则当中是一种被经常使用的立法方法。具体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形式:违反管理规定;违法规章制度;违反法规;不符合国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等。这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所涉及的条文层面也是相当的广泛,从海关、交通、金融、工商到税收、医疗、环保等等各个领域。

正是由于空白罪状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及其兼容性,具有其它立法模式所不具有的包罗万象之功能,从而可以克服成文刑法典的最大的不足之处,使得刑法更加的灵活、完善,这对于空白罪状来可以算是说是其优点。但是相较于优点来说,空白罪状本身的所具有的高度开放性所带来的高度扩张性,也给立法以及司法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麻烦,笔者认为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空白罪状的适用容易形成口袋罪,空白罪状是指一个罪名包括的内容太多或者是内容的不特定,相关的行为都可以装进去的情况。其根本的特征在于对于罪名的罪状的描述高度的概括性以及模糊性,进而使得该罪名的罪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极大的包容性。空白罪状的情形便是如此,极易导致所谓的口袋罪的出现。

其次,空白罪状与罪刑法定原则有着很大的冲突。不罪刑法定的基本要义在于其一我国关于犯罪与刑罚都必须由我国的立法机关来制定,其他任何机关和团体都无权制定与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此来保障国家权力被恣意的、不恰当的使用;其二,对于广大的民众而言,法律必须是事先予以明确的规定的,从而对于行为是否触犯刑法,是否应当予以刑罚才有依据可循,然后国民才能够根据这些规范性的事先性的规定预期、约束自己的行为,预测到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技术上也即罪状表述上应当尽量使用叙明罪状,而不是像违反国家规定这样模糊不定的表述。而且空白罪状的设置很有可能事实上将某些必须要有法律来予以规定的内容让渡给了行政法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中申诉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原则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法律规定包括: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申诉不停止执行判决、裁定;3、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多久能翻案危害公共安全罪多久能翻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申诉、申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
    2023-03-09
    220人看过
  • 法律援助管辖原则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管辖法律援助的管辖,是指各法律援助机构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的分工和权限。从法律援助机构的角度看,法律援助的管辖是解决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对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的分工问题;从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的角度看,法律援助的管辖就是某一特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应由哪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的问题。科学地确定法律援助的管辖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正确确定管辖,可以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同级法律援助机构之间明确各自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职权范围,及时、正确地行使法律援助职权,防止因职权不清、责任不明而在不同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其次,明确了管辖,可以使当事人了解自己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应该到哪一级、哪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使案件的申请人及时、正确、有效地行使申请权,避免因管辖不明造成当事人求助无门,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地
    2023-02-25
    303人看过
  •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1、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2、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1)权利代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2)物上代位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及构成条件(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2)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同
    2023-04-23
    258人看过
  • 车祸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2、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
    2023-02-17
    185人看过
  • 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有:教唆犯构成共同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处罚;教唆犯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接教唆犯与教唆犯的区别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主要区别:间接正犯不一定是属于共同犯罪,二教唆犯是属于共同犯罪的种类。1、间接正犯,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已的犯罪目的的人。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这时候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承担刑事责任。2、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
    2023-07-29
    338人看过
  • 刑事责任量刑原则包括什么,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一、刑事责任量刑原则包括什么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量刑的原则包括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管制
    2023-06-17
    421人看过
  • 证据收集原则包括哪些?
    一、证据收集原则包括哪些?1、坚持客观全面原则收集证据。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纪律审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违纪的证据,又要收集对被审查人有利的证据。2、坚持依规依纪原则收集证据。在证据收集工作中,纪律审查人员必须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严格依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收集证据。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允诺等方法收集证据。在接收证据提供单位提供证据时,要建立证据接收登记台帐,详细记录证据提供单位提供证据的时间、证据份数(页数)、提供人等要素。3、确保证据一致性。收集的物证、书证、客观事实三者必须一致,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收集被审查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被审查人的个
    2023-06-03
    186人看过
  •  善意取得票据的法律原则包括哪些?
    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三要件和四要件以及五要件。三要件包括受让人要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以书籍转让方式获得票据,且书籍持续证明自己是合法的持有人。四要件包括从无权者处取得票据,根据票据法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且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取得票据。五要件包括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且在票据上必须有独立有效的票据债务存在,受让人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须给付对价。两个要件,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这两个要件。票据善意获得的主观要素是受让人要善意,没有重大过失。票据善意获得的客观要件是受让人必须以书籍转让方式获得票据,书籍持续证明自己是合法的持有人。(2)三要件,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三要件。包括:1、受让人必须从没有票据的处分权人取得票据2、必须根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3、取得票据时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三)四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四项要件。包括:
    2023-11-10
    299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在中国法律中的体现。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解除其上诉的思想顾虑,切实保障和发挥上诉制度的作用。对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运用,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种情况:(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上诉的,既不能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对被告实行数罪并罚的,既不能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保持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一罪或者几个罪的刑罚。(三)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四)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原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五)对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经过重新
    2023-08-17
    354人看过
  • 刑事管辖权转移的原则应当包括哪些
    (一)尊重国家主权原则《联合国刑事诉讼转移示范条约》序言规定:“希望根据尊重国家主权和管辖权的原则以及互不干涉国家内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在刑事司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互助。”可见,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刑事管辖权转移的首要原则。刑事管辖权转移对于请求国和被请求国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国际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妥当,有助于打击犯罪,也有助于增进国家之间的关系。反之,则会发生严重的后果,引起复杂的国际争端。在刑事管辖权转移中尊重国家主权,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间是否签定有关刑事管辖权转移条约,由国家自主确定。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都不得强迫它国签定或者不签定刑事管辖权转移条约。第二,一个国家要不要把自己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转移给其他国家,由它自己决定,它国不得干涉。第三,一个国家要不要根据他国的要求,将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接受过来,也应当由自己决定。请求国不得强迫被请求国必须接受它提出的转移管辖
    2023-06-14
    99人看过
  • 数罪并罚原则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一般包括: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吸收原则;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的合并原则;不得超过一定的刑罚期限的限制加重原则;以及根据不同情况适用原则的折中原则等。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形式有什么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有:1、承担合同。也就是说,一方在另一方同意后,将其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方;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中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新企业。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主要原则,概括转让也受其约束。二、法定一罪和处断的区别?法定的一罪与处断的一罪区别是前者包括结合犯和惯犯,后者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一、处断的一罪又称裁判的一罪,是指本来是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但因其固有的特征,在司法机关处理时将其规定为一罪。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1、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023-03-23
    460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原则包括
    一、司法鉴定的原则包括司法鉴定的原则包括: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二、司法鉴定必须双方到场吗司法鉴定不是必须双方到场,受害人到场即可。法律规定,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2023-05-22
    191人看过
  • 未遂犯的定罪原则包括哪几条?
    未遂犯的定罪原则有哪些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中止后成立吗?没有,既遂后犯罪已经完成,事后补救不构成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什么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保险诈骗未遂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吗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未遂的行为人,是可以按照未遂犯的规定进行处理的。《刑法》规定,已经
    2023-03-20
    12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
    2023-02-24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是的原则是哪些,合法原则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民法总则监护裁决的原则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4
      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
    • 我国《收养法》的立法原则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7
      ⑴有利于被的未成年人的、成长的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⑵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收养关系涉及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因此,《》的内容必须同时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双方合法权益的平等实现。⑶平等自愿的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之一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自由表达其真实意思,即平等自愿原则。收养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收养关系也必须遵循平等自愿
    • 案件的归案原则包括哪些方面的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 车险的购买原则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4
      购买原则 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 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 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