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争议分别由哪些部门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11:08 470 人看过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九章规定,因工伤保险发生争议,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办理。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复查鉴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规定。

一、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和关闭的,职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按照有关规定,鉴定委员会可以进行复查鉴定。

3、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时,鉴定委员会应对工伤职工进行复查鉴定。

二、工伤鉴定的鉴定程序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分别有哪些处理方法?
    发生纠纷劳动关系处理方法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法。一、网站代理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便.及时迅速,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地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贡固和加强双方的协作关系,扩大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
    2023-03-24
    457人看过
  • 工厂里打人由哪个部门处理
    一、工厂里打人由哪个部门处理一、厂里员工打架怎么处理?厂里员工打架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
    2023-03-14
    299人看过
  • 哪个部门比较适合处理劳动争议
    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去是劳动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给予警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没有本法规定的必要劳动合同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试用期内月工资全额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该标准已经履
    2023-05-31
    228人看过
  •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管辖方式包括两种: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属地管辖是指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方式。级别管辖是指当出现患者死亡、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辖,由其管辖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其中,此处所称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省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患者死亡或可能是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移送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时,应当在7日内移送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在自治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患者死亡或可能是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2023-06-13
    91人看过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持有异议的。
    2023-06-07
    116人看过
  • 有保险工伤赔偿费由单位承担部分有哪些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
    2023-03-02
    447人看过
  • 哪个部门可以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根据想办理的事情不同,部门也就不同。首先,如果是缴纳工伤保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次,如果是要申请工伤认定,应去劳动局、伤残鉴定在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再次,如果是要报销工伤费用、工伤待遇还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办理在哪个部门居民所在地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办理需要申报材料的材料如下:(一)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二)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粘贴一寸白底彩照);(三)医保确认书一份。办理流程:申办人提交所需资料后,经办人员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
    2023-07-06
    179人看过
  • 工地上的伤害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伤时,这种一般都是属于工伤,首先我们可以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并且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拖欠劳动者的工伤费用,所以我们也可以在受伤时及时的记录好有关证据,也可以在我们找到有关部门之后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与保障。工地欠钱不给怎么解决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
    2023-07-02
    423人看过
  • 党纪处分由哪个部门做出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提醒谈话是党纪处分吗?不属于党纪或政纪处分。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
    2023-08-12
    23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向哪个部门缴纳
    工伤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所以工伤保险费是由劳动者的所在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的费率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来确定,一般在0.5%~2.0%之间。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是否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经认定为工伤的,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都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但是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
    2023-05-04
    377人看过
  • 仲裁部门可以受理哪些人事争议
    对于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可以受理(1)国家行政机关与员工之间因聘用、调动和履行雇佣合同而产生的争议(2)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因辞职而产生的争议,解雇和履行雇佣合同或雇佣合同(指经省级人事行政部门核实的合同)(3)依法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人事争议可以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规章制度根据人事争议仲裁的特点,一般来说,其管辖权实行区域管辖权和级别管辖权相结合的原则,辅以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制定和管辖权转移。所以,,下列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人事争议,可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1)省政府各直属部门、事业单位和南京市省级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2)双方的人事关系由省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代表,当事人与省内单位之间的人事纠纷(3)中央驻南京单位与国家有关部门之间发生的人事纠纷,其人事关系由省人事厅管理地区(5)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人事纠纷什么是仲裁参与人仲裁参与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和第三方
    2023-05-07
    175人看过
  • 商标异议由哪个部门受理
    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商标异议申请应提交的书件(1)商标异议申请书;(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
    2023-02-25
    49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归什么部门管,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就工伤保险的范围来看,一般的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遭受的人身损害,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其实也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这属于特殊的工伤。但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这不是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说了算的。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一、工伤保险基金方式1、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银行、
    2023-02-22
    189人看过
  • 控告书由哪个部门处理?
    一般是按照案件的性质,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来决定。但也可以交到公检法任何机关。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立案监督控告书刑事立案的意义刑事诉讼法把立案规定为刑事诉讼的开始和必经程序,对于保证刑事诉讼的正确进行以及刑事诉讼法任务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公安司法机关正确、及时地作出立案决定,并不失时机地开展侦查或调查活动,就可以及时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有效地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因此,正确地运用和执行立案程序,能够保证一切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及时地受到应有的刑事追究。(二)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正确、及时地立案,是对犯罪行为的受害单位或公民控告犯罪的正义要求的支持,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2023-07-10
    25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由哪些部门负责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9
      1、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由哪个部门划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3
      工伤保险全额缴纳的基数还要分行业进行划分一般有以下二种情况:(1)、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
    • 工伤职工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由哪些部分?有哪些部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工伤保险待遇是专门针对工伤职工的一种保险待遇,要想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对工伤进行认定和鉴定。只有确定了是否属于工伤范围以及属于哪一级工伤,才能最终确定相应的待遇。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工伤职工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
    • 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是哪个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5
      1、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共同负责。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发生争议应由那个部门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依法应有劳动局工伤认定处处理,发生争议则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