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单位与开票单位不对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7 06:20:08 276 人看过

这是不允许的, 因为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以及合同上的合同章(可以是公章) 公司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以及合同上的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公司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

不 一 致 的 合 同 和 开 票 单 位 如 何 维 权

根据素材2所述,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一般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如果开票人是合同约定的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的义务,此时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同意,才能够由第三人来履行。如果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可以由他人进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和第五百二十十三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规定,则除外。同时,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且开票人是合同约定的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的义务,则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同意,才能够由第三人来履行。否则,可以由他人进行。

总之,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需确保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开票人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应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义务,才能让第三人履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且开票人是当事人应亲自履行的义务,则第三人无法履行债务,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销售单位与供货单位合同范本
    购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根据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据此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二、品质检验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法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
    2023-05-01
    40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合同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四)甲方权利与义务(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六)费用的支付(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八)工伤事故处理(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十一)争议解决(十二)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劳动合同法
    2023-06-04
    196人看过
  • 单位发票怎么开
    单位开发票的流程如下:1、一般公司注册后,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后,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申请核定并发行发票,取得发票使用权,然后按税局要求购买税控系统,领购发票,就可以开具发票了;2、大部分公司都只能使用税局提供的统一的发票;3、一般来说,办理税务登记后,一个月内可以办妥发票使用。但是如果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时间就要长一些。开发票的种类如下:1、开普通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1)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公司办公电话。2、开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一下资料:(1)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公司办公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
    2023-08-12
    218人看过
  •  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否合规?
    根据题目要求,需要将“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损害职工利益。”进行改写,同时保持其意义不变。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答案:参保单位和用人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这会损害职工的利益。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根据题目要求,需要将“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损害职工利益。”进行改写,同时保持其意义不变。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答案:参保单位和用人单位不一致是不合法的,这会损害职工的利益。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参保单位和用人单位不一致违法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
    2023-08-20
    268人看过
  • 单位虚开发票替单位跑腿有罪吗
    一般情况下在自己不知情的就可以免罪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
    2023-05-31
    66人看过
  • 单位虚开发票替单位跑腿有罪吗
    一般情况下在自己不知情的就可以免罪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
    2023-04-17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付款单位与发票开票单位名称不同,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税法上没有就此情况定性为违法行为,但根据规定,这样取得的发票,取得方不得用于抵扣。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t(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你的情况可以让收发票方提供一份委托付款方付款的证明。(收发票及
    • 合同和开票单位不一致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6
      这是不允许的,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合同上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公司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然税务会认为有买卖发票的行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
    • 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是否必须同一家不同部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4
      需要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开票单位必须是合同单位即供货方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应该与合同方履行义务,而且收款单位也应该是合同履行一方,不然以后会发生纠纷的,合同具有相对性。为了给你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电话咨询或者到本律师办公室咨询。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9
      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上,总监理工程师宣布了建设单位对其的授权,并对召开工地例会提出了要求。会后,项目监理机构起草了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分发给有关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事件2: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遗失工程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