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07:00:15 150 人看过

一、衢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二、衢州公积金提取地点(柯城区)

衢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厅

三、衢州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扬州租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扬州租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服务大厅1-8号窗口。二、扬州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1.提取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2.户口簿;3.婚姻关系证明;4.身份证件;5.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6.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7.银行借记卡(存折)。三、扬州租房公积金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
    2023-05-14
    75人看过
  • 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什么时候到账
    我们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贷款买房,在一些条件下也可以进行提取。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待申请批准以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那么公积金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呢?申请批准以后要多久才可以到账呢?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除了在买房的时候可以进行提取之外,以下的情形也可以提取:(1)购买商品房的;(2)购买存量房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5)购买公有性质住房的;(6)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7)还清个人住房贷款的;(8)离休、退休的;(9)完全或者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10)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已经封存(停缴)满二年的;(11)属于主管部门所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获特困对象的;(12)离开本市的范围或者出境定居的;(13)租赁自住住房用来支付房租的;(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
    2023-05-04
    268人看过
  • 金华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金华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金华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三、金华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身份证四、金华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2023-05-14
    293人看过
  • 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一、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二、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审查方式及标准是什么?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人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二)证明材料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受理人员应现场核验原件;3.证明材料内容与申请书(表)相关内容一致。审查方式:信息核查标准如下:受理人员通过业务系统核查,查看缴存单位信息是否准确。三、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受理条件有哪些?1.
    2023-05-13
    384人看过
  • 贺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
    一、贺州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二、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范围规定。三、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3.借款合同4.银行还款对账单四、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提取业务窗口五、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2023-05-13
    488人看过
  • 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一、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周一至周五:9:00-17:00二、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办结三、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四、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依据(节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
    2023-05-13
    11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职工贷款购房后,若资料齐全,在以第一期还款后就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
    •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0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
    • 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0
      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电话查询:电话咨询:96319或12329;在线查询:四川政府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