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股权转让不登记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5:07:21 78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股权转让不登记有效吗

民法典对股权转让不登记是否有效没有规定。而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不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变更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未登记,转让人处分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未登记,转让人处分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1、是否有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处分行为有效。2、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3、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七条二、股权转让手续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
    2023-04-20
    134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证登记员未签字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离婚证登记员未签字有效吗有效的,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就解除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离婚登记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是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
    2023-06-19
    15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申请工商登记才有效吗
    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要件,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的一个程序。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只是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一、不动产产权不要登记就可以获得吗?不动产所有权需要登记才取得的,而动产一般不用经过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登记只是起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而不是取得所有权的必经程序;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公司增加股东程序公司增加股东的程序分别有以下两种:1、新股东增加了公司注册资本,此时应该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并与型股东签订协议,然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接着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2、新股东并未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此时只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即可。程序较为简单。三、股权变更前是否先做地税变更都可以,股权的取得不以工商登记为要件。但未办理
    2023-04-05
    39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借款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借款合同吗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的条件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
    2023-06-19
    49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登记的,效力如何?
    民法典中对于股权变更没有登记时有没有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公司法中有规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登记不是生效要件,登记是为了公司,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防止转让人一股二卖。股权转让应当变更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律师补充: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
    2023-05-06
    258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出资未登记股东怎么办
    出资未登记股东:是指出资人实际已经出资,且投资的意思表示也很明确,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出资人。此种股东,如果出资人未登记的原因是为了规避法律,且不符合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反之,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登记瑕疵股东:是指登记材料不完整,形式要件不规范的股东。此种股东,现实中存在实际出资和没有出资两种情况。实际出资,但登记材料中不能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不应认定为公司股东。此种情况下,其出资按债权债务处理。实际出资,且登记材料中能够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的,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实际没出资,但登记材料中能够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的,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
    2023-06-09
    43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
    一、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要承担债务担保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协议
    2023-04-18
    238人看过
  • 在民法典中追偿权转让有法律依据吗
    一、民法典中追偿权转让有法律依据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追偿权是债权的一种,是可以转让给第三人的。但是如果依照其性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则无法转让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
    2023-04-12
    47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商品房预登记权利人有物权吗
    一、民法典中商品房预登记权利人有物权吗民法典规定,商品房进行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未正式办理登记的,权利人未取得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二、预告登记和网签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预告登记和网签的法律依据不同,一般来说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2023-06-19
    4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的意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债权转让的规定,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对特定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的权利进行转让陈,称之为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对于债务人来说对原来债权人履行债务或对受让债权人的人履行债务并没有区别。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意思债权转让协议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07-01
    15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主合同债权转让抵押合同转让吗
    一、民法典中主合同债权转让抵押合同转让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抵押是属于债权人从权利,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转让,所以抵押合同一并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的后果1、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接到债
    2023-06-17
    13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出资未登记股东、登记瑕疵股东的认定
    出资人实际已经出资,且投资的意思表示也很明确,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出资人:此种股东,如果出资人未登记的原因是为了规避法律,且不符合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反之,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登记瑕疵股东:是指登记材料不完整,形式要件不规范的股东。此种股东,现实中存在实际出资和没有出资两种情况。实际出资,但登记材料中不能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不应认定为公司股东。此种情况下,其出资按债权债务处理。实际出资,且登记材料中能够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的,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实际没出资,但登记材料中能够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的,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
    2023-06-09
    241人看过
  • 不变更股东登记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或者有限公司股东名称的,必须变更股东或者有限公司股东的名称,变更登记应当自变更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虽然《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但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并不一定导致股权的变更。相反,不变更股权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生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可以判断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023-05-07
    5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已抵押房产再转让是否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已抵押房产再转让是否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转让房屋的款项要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所以,开发商出
    2023-04-13
    47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的股权变更登记有何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无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规定,故协议应自成立时生效。 工商过户登记仅为所有股权转让的公示方式,并非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工商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协议双方仍应依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 股权转让未登记存在无效的法律效力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法律咨询解答 当事人转让股权行为一般有法律效力,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未登记抵押权在民法典中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28
      未登记的抵押权是否有效,要区分动产、不动产而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没有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办理工商股权登记此转让协议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2
      有效的。但是股权登记协议可以详细约定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工商登记是不会有的。建议补一个股权转让协议。
    • 股权转让以登记为生效条件对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6
      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只是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