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是指信托终止后有权取得信托财产的人。关于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的范围,学者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信托财产应首先归属于委托人;也有学者认为信托财产应首先归属于受益人。
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也不尽一致。在英美法系国家,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往往归于委托人。韩国信托法根据信托终止情形的不同而规定了不同的权利归属人范围。台湾信托法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的范围则做了统一规定。
我国《信托法》规定,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由信托文件确定;信托文件没有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事实上,信托的设立发起者是委托人,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也是按照委托人的意愿通过信托文件来确定的,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受益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从我国2001年以来的信托实践中看,权利归属人大都是信托受益人,特别是各信托公司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权利归属人无一例外均是受益人。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存在的信托以商事信托为主,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财产的保值增值,受益人要么是委托人自身,要么是其他投资者通过支付对价而取得受益权从而成为受益人。
在第二种情况下,投资者购买的不仅是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托收益,也包括信托终止时剩余的信托财产。因此,在当事人签署的信托文件中,有的甚至没有单独规定权利归属人,而把权利归属人的权利作为受益人的权利的一部分规定在受益人的权利之中。这种规定当然也不妨碍其在信托终止时取回信托财产的权利。
所以,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益人或是其他人,其作为权利归属人,当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没有移交信托财产或移交的信托财产有瑕疵时,都面临着以一定的救济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
-
信托财产的定义和范围
55人看过
-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295人看过
-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413人看过
-
信托财产的投资范围
245人看过
-
遗嘱信托财产权的归属怎权归谁所有
361人看过
-
信托财产所有权如何归属
202人看过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更多>
-
明确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遗产的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3(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 (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包括:1、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使用权、自留山、自留地、鱼塘、果园、滩涂、水流、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2、承包权、房屋租赁权、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权、财物代管权;3、继承权、受遗赠权、劳动工资权等。 (3)不属被继承人的财产。1、国家、集体的财产;2、被继承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3、被继承人配偶的财
-
信托财产的权利归谁所有?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3-15我国信托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有关信托财产的内容,确立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但是,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即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到底归属于谁,法律没有予以直接明确,现实中也有多种不同意见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受托人成为新的所有权人。因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移转,是信托不同于委托、捐赠等其他类似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 另外一种意见认为,信托
-
信托财产的范围范围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30(1)信托财产不同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由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管理,可以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或者其他情况取得的信托财产,归入信托财产。(4)除法律规定外,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哪些,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6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他人的财产。它们具体包括:一、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要有: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因为人身权利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会因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故此不能由继承人继承。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哪些, 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和权利有: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他人的财产。它们具体包括: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要有: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因为人身权利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会因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故此不能由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