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基纠纷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2 02:11:12 426 人看过

一、农村地基纠纷问题有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

二、宅基地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是正确的

宅基地拆迁纠纷按照如下方式处理是正确的:

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内容

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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