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辆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8:02:57 376 人看过

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施工工地的道路一般是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所以不属于道路,所以施工是被施工车辆撞上不属于交通事故。

高速施工出了交通事故施工单位如何赔偿

高速施工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施工单位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在未通车施工道路交通事故
    1.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2.若是施工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驾驶员因没有注意到施工标识等原因,才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由涉案驾驶员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一、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管理规定是什么应该加强管理施工现场,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要求进场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建筑物要设置好防护网,对建筑工地定期检查。这些都是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管理措施,施工方应该严格执行。如果一旦发生高空坠物,工人被砸伤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4、严禁在工作前和
    2023-03-05
    450人看过
  • 车辆爆胎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能单纯地说爆胎是什么交通事故类型。如果说爆胎后操作得当,没有打的操作失误,纯属因突然爆胎二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类交通事故认定为意外事故。如果爆胎后,驾驶员存在操作上的重大失误或不当,那还是会认定会驾驶员操作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一、网约车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网约车交通事故如果是网约车一方过错导致的,由网约车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网约车驾驶员与平台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那么,驾驶员在接单运营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如果驾驶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1、及时报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警,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出警;2、等待事故认定书。交警出警后,会根据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后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双方责任;3、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受害方和肇事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者自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
    2023-04-04
    153人看过
  • 施工车辆停在原地发生事故
    原告杨某某于2010年7月19日在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为其所有的车牌为豫S61670徐工起重机特种车辆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2011年5月6日下午5时许,吊车驾驶员吴-振在建筑工地操作该车辆起吊沙袋过程中,将在另一卡车上工作的宋某某撞落在地受伤。经司法鉴定,宋某某伤残程度为七级;后期康复费用1.4万元,康复及休息时间为伤后10个月,护理时间4个月(含取内固定住院时间)。为此,宋某某提起诉讼后达成调解内容为:一、杨某某于2012年9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宋某某8万元,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履行,则杨某某一次性赔偿宋某某10万元;二、宋某某不再就本纠纷以任何方式向三被告主张权利。此后,杨某某要求人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2万元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人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支付其12万元保险金并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一、保险
    2023-04-05
    2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上下班途中虽然不属于从事职业活动,但是却是与执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
    2023-04-28
    3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上下班途中虽然不属于从事职业活动,但是却是与执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
    2023-03-20
    14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上下班途中虽然不属于从事职业活动,但是却是与执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
    2023-06-18
    40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8
      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施工工地的道路一般是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所以不属于道路,所以施工是被施工车辆撞上不属于交通事故。
    • 在施工现场出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9
      属于交通事故。施工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报警,交通部门来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 公路施工车辆在施工过程中超速怎么处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行驶在施工路段,如果进入相当区域未见警示标语或高交其他形式告知的情况下,是不属于的。有标识的要减速,负责要罚款。
    • 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8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调解,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肇事车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我们很少有人怀疑收费的合理合法性,因害怕交警部门的报复也不敢据理力争。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
    • 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调解,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肇事车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我们很少有人怀疑收费的合理合法性,因害怕交警部门的报复也不敢据理力争。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