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审判的自诉案件是否可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4:05:10 74 人看过

可以,但是有条件限制,可以独立审判的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而且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单独的审判。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分公司可以独立进行开票吗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进行开票。分公司负责办理部分业务,总公司有最终解释权。无论分公司收到还是总公司收到,外部证书必须由总部颁发,法律问题也是总部承担的最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自诉案件立案后的审查和审理
    (一)审查自诉案件立案后应当认真审查,但是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认为,自诉案件开庭前的审查不同与公诉案件开庭前的审查,它不仅是程序上的审查,而且是实体上的审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正是说明,自诉刑事案件开庭审判前必须具备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否则不应当开庭审判。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我们理解,是防止把一些看似犯罪事实清楚,而实际没有犯罪证据的自诉案件进入法庭审判程序,带来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和不良的社会后果。因此,对自诉案件开庭前的审查应重点审查有没有足够的犯罪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对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依法进行检查、勘察、扣押。(二)审理自诉案件的开庭审理,参照开庭审理公
    2023-06-11
    331人看过
  •  进行自诉案件审判的必要性
    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无法审理案件。如果向法院起诉了,就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将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并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无法审理案件。如果向法院起诉了,就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按下列步骤和环节进行: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 法 院 审 理 自 诉 案 件 的 步 骤 是 什 么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的,要求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诉讼。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相较于公诉案件而言
    2023-09-04
    203人看过
  • 严格审查自诉案件的立案关
    立案审查是刑事自诉案件首先要经过的必要阶段,审查的任务是决定该案是否移交刑事审判庭,审查的目的既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保证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立案庭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立刑、民、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因此仅依靠立案庭的力量要把好立案关存在一定困难。立案人员较少能精通各类案件的审判,且时间精力有限,因此把好立案关需刑事审判庭与立案庭协作配合。立案人员经审查,对于是否应立案的,刑事审判庭应参与审查,对于不应当立案的案件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
    2023-08-18
    370人看过
  •  是否可以轻易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
    刑事自诉案件相对较为罕见,立案过程会相对严谨。人民法院对于自诉人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开庭审判,或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但刑事自诉案件存在调查取证不足的问题,导致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而难以被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公诉案件的对称是自诉案件,而刑事自诉案相对较为罕见,因此立案的过程会相对较为严谨。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于自诉人起诉的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由于刑事自诉人不具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在调查取证方面存在极大的不足,因此,会造成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而难以被人民法院受理
    2023-11-19
    429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是否一样
    (1)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侦查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的案件,不适用调解。(3)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一般应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4)开庭时,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按撤诉处理。(5)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提起
    2023-06-14
    444人看过
  • 法官独立审判是否合法
    法官独立审判是否合法中国宪法规定的独立审判规则包括以下内容:1、享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只能是各级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而且,人民法院或法官,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授权),才能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法院或者法官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超出法律规定之外行使审判权,将可能构成越权或者违法司法;法院或者法官不履行其审判权主体的职责,面对案件而不作为,将可能构成对审判权的渎职。2、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须服从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的要求进行活动。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前提条件,但绝对的独立审判,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独立审判是不允许的;同时,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活动,也是独立审判所不允许的。3、人民法院是以独立的方式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的,其行使审判权的行为具有宪法赋
    2023-03-13
    108人看过
  • 自诉案件立案形式审查还是实体审查?
    自诉案件立案一般是形式审查,而实体审查会放在接下来的调查和审理环节进行。而自诉案件在进行立案的形式审查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2、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3、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4、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5、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一、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一)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
    2023-04-05
    260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不服判决可否上诉
    一、自诉案件不服判决可否上诉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二、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检察院管吗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刑事自诉
    2023-04-18
    338人看过
  • 行政案件是否可以立案?
    行政案件能立案。行政案件的立案条件是:原告需要是人因为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致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根据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
    2023-07-13
    182人看过
  • 自诉案件二审能否撤回自诉
    自诉案件二审能不能撤回自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2、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二审的法律程序是:1、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2、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3、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4、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自诉案件二审和解反悔规定是什么
    2023-07-27
    350人看过
  •  二审阶段的自诉案件是否开庭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二审不需要开庭进行,但若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公开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则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二审不需要开庭进行,但若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公开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则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 审 自 诉 刑 事 案 件 开 庭 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自诉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二审自诉案件是指自诉案件经过一审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二审法
    2023-09-06
    259人看过
  • 自诉案件特点:了解自诉案件的独特性质?
    自诉案件的特点如下: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
    2023-12-06
    41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再审立案与申诉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式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查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我国刑诉法当中对提出申诉的人员,申诉期限,申诉的次数,申诉时候应该提交的材料,法院应该接受的申诉范围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有一些特殊案件,一审作出判决以后,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依法是不可以进行申诉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吗不可以,阅卷只能在检察院审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
    2023-08-04
    437人看过
  • 自诉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的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轻伤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
    2023-08-05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自诉案件能否独认审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合议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在一般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实行以合议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可见,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并且该法第二百一十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针对本案而言,既然
    • 简易程序的案件可否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r民诉法第一百六十条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r刑诉法第二百一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 自诉案件立案可否涉及单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4
      不能,因为单位不是“人”,没有生命,所以不能成为被告人和证人。按照刑法原则,单位犯罪的,应该追究单位法人或者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证人,则只能由具体的自然人来完成。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 行政诉讼中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是否受干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不受干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
    •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可否调解结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5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不进行调解。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没有调解制度的,所以刑事再审案件是不能调解的,刑事再审案件用审理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原来是一审案件,则应当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