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保护公司职工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03:50 419 人看过

第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解释】本条是关于保护公司职工权益的规定。

公司职工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劳动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义务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和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劳动合同应为书面形式。

(2)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交纳保险费是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

(3)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是,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不断加以改善,要消除和预防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亡、职业病和其他伤害劳动者的事故,保障劳动者能以健康的体力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有利于保护社会生产力,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法律的要求,公司在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采取各项保护措施,对劳动者进行保护。

公司职工素质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随着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职工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才能适应公司发展对职工素质的要求。对职工利益来说,公司应当为职工提供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机会,使职工能掌握所任岗位的基础知识、实用知识和技能技巧,胜任本职工作。将加强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有利于促使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职工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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