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定增规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4:52:34 270 人看过

新三板定增规则:

(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

(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

(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

(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新三板定增的内容

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挂牌公司在挂牌后进行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新三板定增的流程

(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

(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

(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

(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参与新三板定增的原因

(1)新三板作为股权转让系统,其交易功能尚还不发达。在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未来定向增发会是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

(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无需占用大量资金;

(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

(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新三板交易相关文章
  • 新三板定向增发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
    一、定向发行制度(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业务规则(试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同时,由于增加了挂牌时的股份供给,可以解决未来做市商库存股份来源问题。另,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二)小额融资豁免审批《监管办法》第42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条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
    2023-04-23
    491人看过
  • 什么是新三板,新三板的服务对象是什么
    新三板又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新三板的服务对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新三板定位和职能新三板定位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在这个平台上,具有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
    2023-06-12
    292人看过
  • 新三板股票代码规则是怎样的?
    一、新三板股票代码规则是怎样的?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二、新三板交易规则1、新三板股票委托数量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1000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2、新三板股票委托要素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3、新三板股票价格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4、新三板股票信息查询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
    2023-06-01
    192人看过
  • 新三板将增加。律师能做什么
    新三板的融资功能是吸引众多中小企业上市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私募融资是主要融资渠道,尤其是新三板上市公司。据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市场快报》统计:2014年,公司在新三板上市329次,发行26.52亿股,募集资金132.09亿元;2015年1-3月,公司发行216次,发行12.02亿股,募集资金78.14亿元(以上数据引自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所谓“新三板私募”是指申请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本文中的“股票发行”仅指“私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实施细则》)及相关指引,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应当以主要证券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的书面意见为准。因此,新三板定向增发上市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等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新三板市场的正常业务。本文拟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
    2023-05-31
    130人看过
  • 新三板原始股份交易规则
    这要看原始股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情况:1、普通原始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已经持股一年,那么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转让。2、高管持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的情形,具体参照公司章程规定。原始股购买注意事项看承销商资质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
    2023-05-01
    141人看过
  • 新三板定向增发必备知识
    1、新三板交易对投资者有何要求?(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2)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2、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3、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目前主要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并逐步实现做市商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主办券商按照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申报,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最
    2023-04-16
    438人看过
  • 新三板定向增发认购协议
    一、什么是新三板定向增发?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二、新三板定向增发认购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1.本次定向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2.本次定向发行的对象;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4.本次定向发行的法律文件;5.本次定向发行有无优先认购安排;6.本次定向发行前公司股东及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况;7.其他;8.结论意见。三、调查过程中的重点核查内容1.核查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原有股东人数加上定向增发新增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发行;若超过200人,则需由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2.重点核查发行对象是否符
    2023-06-02
    398人看过
  • 什么是新三板,如何购买新三板股票
    什么是新三板,如何购买新三板股票。具有代理系统证券业务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规范的股权转让服务的股权转让平台。第三届董事会成立于2001年6月。目前,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公司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staq(全国证券交易所自动报价系统)、net(全国证券交易所系统)上市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根据其资质和信息披露业绩,其股票以集合竞价方式转让,一次一次,一周三次或五次;另一次是上市公司,目前主要是**村科技园的高科技公司,其股权转让主要通过协商撮合、委托定价等方式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中小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同时也为上市公司退市后的股份继续流通提供场所,解决了原有staq和net系统遗留下来的几家公司法人股的流通问题。
    2023-05-31
    179人看过
  • 新三板是什么意思,新三板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新三板概念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10月8日消息,证监会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文件即将公布,将包括分层等制度安排。这将是证监会首次对新三板发展做出全面部署。二、新三板上市条件是: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
    2023-06-22
    125人看过
  • 新三板与IPO核心规则的对比
    与规模较大、业绩较好、业务模式较成熟的IPO企业相比,三板企业大多数是处于成长中的中小微企业;IPO中介机构动辄收费上千万不同,新三板收费一开始因为有政府补助,本着补贴涵盖成本、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新三板项目收费一直不高;IPO企业公开发行后,往往能给企业带来巨额的资金,而新三板项目即便挂牌,很多公司也难以在短期内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虽然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新三板项目信息披露要求与IPO几无重大差异,但是如果新三板企业像IPO那样去规范,估计大部分企业都无法承受。新三板企业既要尽量规范,如实信披,又不能耗时太长,成本太高,因此在实务中,新三板与IPO的度往往十分微妙,难以把握。下面仅就IPO和新三板项目中都会遇到、审核时都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比。具体情况如下:一、主体资格:1、股本要求新三板: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股本的要求,原来是500万现在是无要求;IPO主板:发行后股本总额不
    2023-06-09
    484人看过
  • 新三板交易规则具体有哪些
    新三板交易规则如下:1、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2、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3、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4、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新三板交易规则中,基础层和创新层交易规则方面有哪些不一样?新三板交易规则中,基础层和创新层交易规则方面主要区别如下:1、企业门槛不同。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对挂牌企业的要求不同,精选层的门槛是三个层次中最高的。另外,监督部门对精选层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监督管理也是更严格的;2、交易机制不同。基础层、创新层采用的是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基础层每一个小时撮合一次,创新层每10分钟撮合一次,而精选层采用连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3、投资者门槛不同。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对投资者的资金要求不同,基础层要求投资人前10个交
    2023-08-14
    85人看过
  • 新三板相关法律规则解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权益披露规则要点(一)首次触发条件【触发条件(其一即可)】——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做市方式、竞价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通过协议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众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披露要求】——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该公众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二)持续触发条件【制度要点】——前提: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10%后——触发条件: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披露要求:应当依照首次触发权益披露的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
    2022-06-26
    115人看过
  • 新三板定向增发特点有哪些
    一、什么是新三板定向增发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二、新三板定向增发的特点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同时,由于增加了挂牌时的股份供给,可以解决未来做市商库存股份来源问题。另,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在自身资金充足或者不想出现股份稀释的情况可以不考虑定向增发,相对比较灵活。(2)企业符合豁免条
    2023-06-02
    401人看过
  • 新三板定增基金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定增基金?定向增发投资基金(简称定增基金)是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为主的基金,即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投资基金。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定增基金的特点。1、定向增发意味着优质资产的注入或强大的长期资金支持,公司成长性和盈利能力易快速提升,增厚业绩。2、定向增发在短期内能激活二级市场,提升公司关注度和交易活跃度,提高公司估值。3、定增价格一般设置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从以往案例看增发落地时价格往往比市价折价20%甚至30%以上,和在二级市场买入并一直持有相比,参与定增显然获取的盈利空间更大。4、尤其在目前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形下,定向增发基金作为中长期投资工
    2023-06-02
    166人看过
换一批
#新三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新三板交易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 新三板交易方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 更多>

    #新三板交易
    相关咨询
    • 新三板怎样定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3
      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新三板定增由于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
    • 我国2023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9
      本次新规中将创新层准入标准一改为“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而原标准则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
    • 新三板交易实行什么交易规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2
      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2
      新三板协议转让成交规则如下: 1、每个转让日的 9:30至11:30、13:00至 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和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未成交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3、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分成交。成交确认申报的股票数量小于定价申报的,以成交确认申报的股票数量为成交股数数量;成交确认申报股数数量大于定价申
    • 新三板应该怎么交易规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28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