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都是集体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0:25:31 103 人看过

农村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只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法获得。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用地是什么土地性质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流程:(一)提出申请。(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七)资料归档。(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
    2024-05-13
    44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土地使用证明,对于集体土地一般都是由乡村政府进行划分获得的,并不是属于个人的土地而是集体拥有的土地,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进行流通,不知道集体土地能不能继承。那具体来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
    2024-02-02
    356人看过
  • 村集体有权征用农民土地吗
    一、村集体有权征用农民土地吗村集体是否有权征用农民土地,具体情况如下:村集体是没有资格对村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
    2023-07-12
    480人看过
  • 村集体可以征收农户土地吗?
    一、村集体可以征收农户土地吗?村委会没有权征收村民土地。村委会只能是被征收的主体,征地应该由政府批准部门实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比如乡镇、街道均无权组织实施征地,而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本不属于政府机关,因此,村委会是没有任何权利征收农民土地的。现实情况中,也有不少村干部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或者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土地,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农民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023-12-12
    19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个人能养殖吗
    农村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只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法获得。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4-05-03
    48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哪年性质的土地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3、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
    2024-04-25
    38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归谁所有
    法律综合知识
    1、农村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4-04-22
    24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认定
    土地权属的意思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它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土地权利的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客体是土地权属的界址、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等级和价格等。土地权利可能因主体违反法律规定被剥,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结束或停止。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必须查清土地的权属来源,即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一、物业的权属包含有哪些内容物业的权属包含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购房合同》。物业权属,是指物业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物业权利特指物业民事财产权利,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物业他项权利人根据有关法律规范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以物业所有权为核心,包括物业使用权、物业抵押权、物业典权等内容的权利束。二、
    2023-03-20
    384人看过
  • 广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意见对留用地安置比例、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性质等明确了具体要求,并鼓励集中连片安排留用地。广东省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原则,在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城镇社区等统筹划定专门用于留用地安置的片区,对留用地实行集中安置。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留用地原则上在其规划范围内集中选址。广东省明确,加强留用地报批规范管理,完善留用地报批方式,规范留用地报批材料;有序推进留用地开发建设,规范留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鼓励留用地开发建设为经营性物业,鼓励实行留用地置换物业。广东省提出,建立留用地管理长效机制,妥善解决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征收土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工作计划,保障用地规模指标,采取货币折算、物业置换、留用地指标返租等多种途径落实留用地安置,确保在201
    2023-06-15
    5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谁说了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集体土地谁说了算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均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统一管理范畴。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管理采取了垂直管理制度,形成了一个由下至上的管理体系:1.村委会作为基层管理单位,负责直接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的保护。2.往上依次是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这一体系确保了农村土地管理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模式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层次、多环节的垂直管理体系。1.具体而言,村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管理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负责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2.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则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土地资源调查、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公共设施、
    2024-08-05
    3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还是个人
    农村土地所有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可以拥有使用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一、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谁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国有土地到底归谁所有?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1、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三、属于小产权房的类型有哪
    2023-06-26
    8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继承
    学术界一般将农村房屋继承引起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分为四种情形:(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二)不与继承人共同居住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组织成员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三)不与继承人共同居住的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继承非集体组织成员的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4)继承非集体组织成员的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一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死者宅基地使用权。在第一种情况下,观点更加一致。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成员的共同权利,继承人的共同权利不会因死者死亡而消灭。二是集体组织成员不与被继承人同居,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集体组织基地成员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第三,集体组织成员不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属于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第三种情形是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
    2023-05-02
    19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免费使用
    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建立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的,是所有制单位社区成员平等享有的法定权利。未经农民集体同意,社区外成员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下一个问题是农村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性质是什么?有人认为,我国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劳动成果“够国家,够集体,剩下的归自己”,是农村集体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社区里的农民作为土地所有者使用自己的土地时,没有理由支付租金。我们也可以将其定义为社区公共职能的成本。但土地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承包除外。我们认为,根据合同收取的承包费具有土地使用费的性质,应当属于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收入。村委会等承包人作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者,无权擅自处分承包款。
    2023-05-08
    16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1、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指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是凭借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用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二、农村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是否补偿与你们村的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制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承包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的。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们村采用的是大村发包,那么这个土地的所有权属大村所有,如果是以小村为发包方,那集体土地的所有
    2023-11-28
    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都是农用地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8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
    • 农村复垦后的土地归村集体还是集体?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
      来信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自发〔2003〕287号)三、(十)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因此,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感谢你对地籍管理工作的支
    • 农村荒地是哪种集体土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荒地是属于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广义上讲,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业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种的荒地。
    • 余县宜都xx农村集体土地标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农村能买卖集体土地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宅基地不能卖的。除非是同村的吧,不然卖给人家也拿不到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