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主要有以下适用方式:
1、并处没收财产,即应当附加适用没收财产;
2、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对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必须择一判处,且只能附加适用;
3、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即在量刑时,既可以对犯罪人附加适用,也可以不附加适用。
没收财产的方式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财产遗产继承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131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和措施?
407人看过
-
实施要约收购有什么具体注意事项
327人看过
-
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具体调查有什么事项
129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180人看过
-
促进依法治税和诚信纳税的具体措施
490人看过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
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和措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5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
项目实施具体措施和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的区别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和“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最大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实践方法一个是监督方法。 1、“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中主要讲述和运用项目在实施中的方法和项目实施中的管理和实践在于详细的表述。 2、“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中主要讲述在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于最低保证机制和验收检疫要求等规定。在根本上,两个条款y有种根本上的区别,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在很多的专业和项目上,虽然没有专门的细致上的法律,但
-
依法没收非法财产属于哪种处罚措施?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09没收非法财产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财产)进行无偿收缴的行政处罚方式。这种行为主要体现在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这些财物虽然属于当事人所有,但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包括违禁品以及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
-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9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注意: 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慎重行事,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条件和保全范围。没有使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的,不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原则上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事项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71、原告应当在诉讼请求中,将要求处分的财产列明,提请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对不在诉讼中提出诉请的财产不予列明,如果原告一方不列明财产或少列财产,则被告一方就要正确分析,是否提出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被告一方补充提出分割财产要求,一般在答辩状中提出。2、对容易变动、转移的财产,应申请诉讼保全,离婚案件比较特别,原被告双方均有权提出诉讼保全。3、要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