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8:01:05 316 人看过

房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三、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

一、问题精神病人继承问题

精神病人同样享受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主观意义继承权。客观意义上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精神病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下是享有继承权的。

二、女儿有房产继承权吗?

女儿是有房产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并且子女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因此,女儿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都依法可以集成其父母的房产,并且都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放弃继承是否算赠予

放弃继承不能算是赠与。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后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和赠与是不同的,赠与是免费赠与或有条件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未表示到期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继承相关文章
  • 遗嘱房产纠纷之房产继承中需注意的问题
    遗嘱房产纠纷之房产继承中需注意的问题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
    2023-04-19
    396人看过
  • 遗嘱继承涉及哪些法律问题需注意?
    遗嘱继承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1、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3、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可以反诉吗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纠纷可以反诉。遗产继承案件中,如果原告放弃、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反诉,反诉时要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
    2023-07-05
    332人看过
  • 继承父母房产需要注意哪些手续?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的手续如下: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7、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8、证人一名。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要缴税吗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无需缴纳契税。1、继承父母的房产子女不需要交遗产税.2、办理继承,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到法院进行遗产继承诉讼(在目前房产价格高居的条件下,其诉讼费大大高于公证费
    2023-07-05
    181人看过
  •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房产继承主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房产继承手续(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
    2023-05-03
    201人看过
  • 夫妻相互继承权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民法典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于老年再婚夫妻民法典也不例外。双方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论再婚时间长短,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有继承权利。三、夫妻相互继承权需注意的问题: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夫的遗产改嫁。配偶与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
    2023-05-09
    279人看过
  • 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
    一、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1房产继承的程序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确定房屋继承人、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2房屋遗产分割(1)直接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必须保证房屋的价值不会发生改改。(2)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3)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二、哪些人可以继承房产可以继承房产的人员有:法定继承
    2023-04-23
    22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 (二)遗嘱继承人; (三)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更多>

    #房产继承
    相关咨询
    • 继承著作权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6
      继承著作权时要注意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提出。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一样,在公民死亡后,即成为公民个人遗产的组成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 产权问题房屋过户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2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
    • 继承房产应注意什么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8
      继承房产的注意事项: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
    • 离婚房产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4
      关于房产问题的规定如下:(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屋的一方所有;(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①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
    • 房产继承问题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8
      先公证遗嘱,再一般遗嘱,第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