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3日,邯郸旅客赵先生乘CA940航班从意大利米兰回国,在首都机场发现行李未与其同机到达北京。在行李查询处按规定填写了“行李事故记录单”后,赵先生于当晚乘火车回到邯郸的家中继续等待行李。七天后,航空公司通知赵先生行李找到了,但是收到的行李与赵先生申报的行李重量相差十八公斤。经核对后发现,行李内赵先生亲戚、朋友送的劳力士和宝力华手表各一块、美元、人民币等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贵重物品丢失。不仅如此,行李内物品混乱不堪,而且有的物品根本不是赵先生本人的。遗憾的是按照《民航法》的规定,赵先生能得到的赔偿,仅为人民币三千余元。赵先生十分不满意,不断要求增加赔偿额,希望尽量减少所受的损失。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解释,赵先生仍不能理解在航空运输中,会出现如此恶劣的行李盗窃行为。时间一天天过去,无数次的电话商谈,赵先生与航空公司间就赔偿数额,终未达成一致。
2002年八月中旬,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的一则消息,使此事有了进展。该消息报道的是意大利警方在2002年8月初,成功破获了发生在米兰机场的一起专门偷盗旅客交运行李的团伙。通过意大利警方安装在米兰机场的监视器,偷盗分子窃取旅客行李内装物品的画面,一幕幕展现在收看这个节目的全世界观众面前。节目播放的第二天,航空公司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给赵先生去电话,赵先生虽然因病没看到中央电视台这则新闻,但已从其朋友处知道了这一消息。出于对航空公司行李运输工作理解,遂接受了航空公司的赔偿数额。
我们想通过这个案例,向广大航空运输的消费者谈谈行李赔偿的标准及相关规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航空运输活动国际性强的特点,参照我国当时已经批准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如:1929年的《华沙公约》、1955年的《海牙议定书》和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等,这类公约对我国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民航法》关于行李赔偿的一些限制条款,即出于上述公约。这部法规的公布执行,使我国民用航空业有了规范的依据,在法制进程逐步加快的今天,更有其积极的意义。
“下列物品不得夹带在行李中:易碎易腐物品、货币、珠宝、贵重金属、有价证券、金银制品、流通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护照和其他证明文件或样品。对旅客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乘运人不承担责任。”上述案件中,赵先生的行李内装物品,已经违反了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
《民航法》第129条第二款,乘坐国际航班的旅客,乘运人对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20美元。第三款,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0美元。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乘坐国内航线航班的旅客,应该执行《国内客规》。该规则对受损行李赔偿限额为:每公斤50元人民币,按照每位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20公斤计,一件行李的赔偿额最高为1000元人民币。
在此,我们真诚提醒旅客,在您购买飞机票后,要仔细地阅读机票上注明的责任条款、内容和相关的规定,或在旅行前向航空公司了解行李托运的相关规定,以减少运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综上所述,作为航空运输的消费者,我们在购买飞机票的同时,如果能认真仔细地阅读机票上的内容,了解相关的规定,向出票人咨询相关的问题,就会减少您可能遇到的麻烦。在此,我们介绍几种减少托运行李损失的方法:
1、如果您认为所托运的行李价值较高时,请向保险公司购买行李保险。
2、在行李上或行李内,标注明显的个人标识,或栓挂、粘贴有联系方式的个人名签,以便于一旦您的行李出现问题,航空公司可以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3、如果您在航空旅行时,行李出现问题,请尽快与当地机场的行李查询部门取得联系。
-
行李箱在运输过程中破损,能否获得赔偿?
374人看过
-
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可不可以绕行?
239人看过
-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177人看过
-
国泰航空不得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277人看过
-
民航行李运输规定
327人看过
-
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怎么办赔偿
420人看过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应负偿还票据金额的义务。但出票人出票时,... 更多>
-
-
客车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受伤怎么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31.你爸爸乘客车受伤,客车应该全面的赔偿,因为你爸爸和客车形成了合同关系,你爸爸和客车、农用车之间虽然达成了一个协议,但是实际上你爸爸并没有的到赔偿,没有实现民事权利。2.法院法官说的已经达成了协议不能向客车一方主张权利的说法是错误的,既然他这么说了,就让他们判决好了,等判决结果下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就可以了。3.你们千万不要放弃向客车一方主张权利,如果一旦放弃就永远不能再主张了。
-
-
货物运输过程中遭遇货物被骗怎么办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
-
非法买卖外汇运输过程中被抓算犯罪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31、在运输途中被查获这种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于犯罪既遂。 2、以进行走私、逃汇、洗钱、骗税等犯罪活动为目的,使用虚假、无效的凭证、商业单据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应当分别按照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3、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勾结逃汇的,以逃汇罪的共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