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是否可以终止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01:29 496 人看过

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三种情况:

一、被探望人死亡;

二、探望权人死亡;

三、被探望人成年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

探望权人自动放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该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
    下列情形探望权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年。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怎么办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权的规定:1、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2、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3、如果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可以先和其协商,实在不行就起诉法院处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行使探望权,而不能直接私自带走孩子,可能会被终止行使探望权。二、行使探望权应该遵循什么原则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
    2023-03-11
    316人看过
  • 小孩不想见探视权终止是否可以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能证明其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就可以申请中止,但只是暂时的,想永远终止是不可能的。另外,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中止对方的探视,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父母还能保持友好的交往,会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因此,小孩不想见而终止探视权是不可行的,且不被法律承认。一、什么是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二、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023-03-29
    429人看过
  • 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
    探望权如果行使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行使探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探望权: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一、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有哪些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离婚协议探望权的范围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的范围是:1、探望权的主
    2023-04-03
    363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有哪些约束条件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一、离婚后探望孩子能和孩子单独相处吗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孩子,建议还是征求下抚养方的同意再带孩子出去。对于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协商确定。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
    2023-04-11
    284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利需要什么条件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就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关于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方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探望方在探望子女时有严重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其脱离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的;怂恿子女犯罪的等。一、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取消探视权一般被认为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二、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一、探望方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
    2023-04-01
    78人看过
  • 什么是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特征
    一、什么是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的特征探望权有如下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
    2023-06-27
    272人看过
  • 是否可以通过禁止探望孩子来变更抚养权?
    不让探望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儿女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和变更抚养权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下: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如果有不尽抚养的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孩子有乙肝亲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吗不一定。因为乙肝是具有传染性的疾病,不及时治疗会传染给家人。女方可以搜集证据来证明男方身患乙肝不适合跟孩子一起生活,并且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更改抚养权。法院通常会按照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维护孩子的权益为原则,作出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023-07-01
    144人看过
  • 何时可以中止子女的探望权?
    下列情况可以中止探望权:1.探望方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2.探望方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3.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4.探望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望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5.探望方因探望长期严重影响子女正常休息、学习、生活的。关于子女探望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夫妻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不能因为没有直接抚养子女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
    2023-07-08
    203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需要具备哪些前提?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存在中止探望权的事由, 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这种事由必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存在中止探望权的事由,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事由必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方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探望方在探望子女时有严重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其脱离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的;怂恿子女犯罪的等。 探 望 权 可 以 终 止 吗 ?探望权可以约定中止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
    2023-09-17
    277人看过
  •  解答:探望权终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一方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终止对方的探望权。向法院提出终止探望权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得主动作出。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人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作出中止探望权,当事人自己没有权利中止对方行使探望权。如果一方的探望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终止对方的探望权。向法院提出终止探望权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得主动作出。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人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作出中止探望权,当事人自己没有权利中止对方行使探望权。 探 望 权 中 止 , 当 事 人 自 己 没 有 权 利 中 止 对 方 行 使 探 望 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
    2023-09-08
    183人看过
  • 探视权时间是多久?探视权可以终止吗?
    一、探视权时间是多久?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2、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3、从性质上看,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也可以说是亲情的内容,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取得一种身份权,具有专属性。二、探视权可以终止吗1、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2、
    2023-06-26
    284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的要素有哪些内容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一、子女探望权的中止对子女的探望权中止条件是只要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探望权人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或者是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其探望的。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望权。二、中止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1、探望权人患有
    2023-03-21
    258人看过
  • 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权吗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中止探望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的消灭它是指基于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本身不再存在。探望权的消灭包括:(1)作为探望权存在的基础丧失,如未成年子女死亡或者已成年而自然丧失;(2)因权利人的原因而消灭。如探望权人死亡;探望权人因受禁治产宣告或心神丧失;对未成年子女有重大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被法院依法永久剥夺探望权。探望权的保护
    2023-08-16
    58人看过
  • 起诉终止探望权情形包括什么
    探望权的中止的情形:(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以起诉终止探望权,不让见孩子吗?中止探望权,不是从实体上处分权利,只是暂时限制探望权的行使。因此,有关中止探望权和恢复探望权的问题不宜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是属于履行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应在执行程序中以裁定形式作出即可。对于恢复探望权的决定,可以不用裁定而用通知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
    2023-07-21
    8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拒绝探望权有哪些后果,探望权何时可以终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拒绝探望权有哪些后果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 探望权可以中止吗? 能中止探望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当父或母行使探望子女权利时,如果已经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时,另一方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该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但不能主动不许对方探望子女。当中止的事由消失时,法院应当恢复该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 2022年探望权可以选择被终止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1、探望权选择终止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如果被探望人死亡;探望权人死亡;被探望人成年的情形发生,会导致探望权终止。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
    • 探望权终止的前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1、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
    • 探望权可以中止吗探望权的管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
      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探望权可以暂停,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只有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