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9:21:08 452 人看过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其民事责任均需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

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一、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区别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区别:

1、概念不同: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分支机构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国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待遇。它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总公司所在国政府按规定给予其税收抵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性质不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如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

二、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吗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但是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债务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怎么签一个建筑分公司的合同?

建筑公司的分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签订合同。即建筑公司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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