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要求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4:10:16 332 人看过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要求包括: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是否还可以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批准重新检验、鉴定: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三)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的。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结论以重新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三、何种情形可以申请补充鉴定

可以申请补充鉴定的情形: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遗漏补充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补充司法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超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职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货材料是虚假的或事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矛盾;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但不回避的;

6、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发表错误鉴定结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当事人在审判阶段又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被告人、被害人等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认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起诉阶段,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诉讼阶段和申请次数上,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争辩权应当依法予以保障。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
    2023-04-21
    96人看过
  • 哪些情况能向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
    若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具备如下法定事由:(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由于鉴定具有专门性、科学性,要求鉴定主体应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否则极易导致鉴定结论错误无效。对此种情形下产生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在这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违反鉴定活动的基本程序规则或重大关键的程序步骤,且这种程序瑕疵会对鉴定结论的公正可信性产生影响。(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即鉴定结论明显违背客观规律或与当事人提供的其它证据明显不一致。(4)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并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经过质证,当事人的异议不成立时,鉴定结论可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当事人的异议成立时,鉴定结论不可作为证据使用。行政审判中,只要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在当事人
    2023-05-01
    329人看过
  •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条件有哪些?
    一、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条件有哪些?因此是否准许当事人重新鉴定要十分慎重。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重新鉴定不是一种自由裁量的权力,而是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准许。那么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司法鉴定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
    2023-06-04
    434人看过
  • 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张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XX村.委托代理人:余XX,陕西仁和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事项:依法申请西安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张三损伤程度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西安市公安局分局内设有法医鉴定机构,申请人认为应当考虑先由公安分局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事项属于复杂疑难鉴定事项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必要考虑对外委托。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复杂疑难问题,不需要对外委托鉴定。如果确有必要对外委托西安市公安局分局也应该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权威鉴定机构来鉴定,而陕西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有胜任的资格。申请人接受鉴定事后得知,陕西司法鉴定中心并未入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学、文检鉴定机构入册机构名册内,该鉴定机构无论在声誉还是在鉴定水平的权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鉴定机构,其不正规的做事风格一度受到业界
    2023-06-04
    52人看过
  • 被告重新鉴定申请的看法
    上述两则案例发生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施行中,两被告均提出要求重新司法鉴定,我们在前面已详细阐述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法律性质,无论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还是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看,其均属于专家对医患双方争议的医疗行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属于证据材料的性质,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对该证据材料依法予以审查,经查证属实才可作为定案证据。第一则案例中被告提出的,由于其复议权未得到行使,故鉴定结论不生效的理由不成立,我们在前面已有论述,此不赘言。但我们应注意一个问题,《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将省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定性为最终鉴定,该最终鉴定的含义是什么呢?有人认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疗事故认定是一种行政认定,所谓上述的最终鉴定,等于排斥了法院对医疗事故过失和因果关系认定的可能性,违背了司法最终原则,限制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限。我
    2023-07-02
    10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一、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下列情况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1.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2.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3.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4.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二、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处理: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2.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3.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
    2023-06-0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重新鉴定那么司法鉴定申请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30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伤残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
    •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其申请的重点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4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的重点是,你提出重新鉴定的理由及依据。当事人之所以提出重新鉴定,肯定是由于原鉴定某些方面存在认定不清或是违反程序或是其他问题,所以这些问题在申请重新鉴定的时候应该要写明,做到有理有据,这样对比较容易支持你的申请重新鉴定的申请。
    • 法院可否重新申请司法鉴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
    • 你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符合条件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你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符合条件吗: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27条对于你的问题有明确规定。如果你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