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庆阳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二、庆阳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受理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
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
申请《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32人看过
-
兰州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363人看过
-
博罗县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办理怎么做
383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办理哪些条件
354人看过
-
庆阳市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247人看过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270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谁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怎样审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7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3、批准,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手续和流程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申报材料转送土壤处。 2、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土壤处制作许可证 3、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
-
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5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3、批准,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
必须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二)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风险提示:应重新申领但没有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