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后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8:05:22 470 人看过

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三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职员在与某单位签署一般的劳动合同之后,在并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之下,可以与其他的单位签署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类型的劳动合同签署后,并不是必须要备案,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签署后是需要到劳动保障局备案的。

离婚协议签订后反悔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请求法院依法中止申请人行使探望权的处理,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巳进入执行程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清求的,可由执行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是否中止执行的裁定,无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单独起诉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申请行使探望权。限制行为能力人尽管行为能力受限,但其仍有权享有亲权或与此相关的权利,因此,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由请行使探望权的,在不会对末成年子女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可以准许,并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具体情况,明确其是否应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行使探望权。

(三)夫妻离婚时,尚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事人账户内养老金的处理。养老金是职工在退休后领取的工资,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领取;且养老会是职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对其退休前工作的补偿。因此,对于离婚诉讼时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事人,其养老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则产予以分割。

(四)夫妻共同财产涉及他人情况的处理。夫妻婚后出资购买车辆,并挂靠于他人名下的,在离婚诉讼中,对该车辆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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