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领失业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08:41:37
488 人看过
一、南京如何领失业金
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领取地点: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二、失业金已领过一次还能再领吗
失业金已领过一次还可以再领,领取失业金不是根据你领过没有,而是根据你符不符合领取的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南京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南京市失业金领取
240人看过
-
南京失业金最多领多少
323人看过
-
南京失业金可以领多长时间
192人看过
-
南京外地人失业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483人看过
-
南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316人看过
-
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要什么条件,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15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金
词条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保险金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 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 更多>
#保险金
最新文章
#保险金
相关咨询
-
外地人在南京领失业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0(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
-
南京公司法人领不了失业金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4-10-01若企业法人符合某特定条件,那么他/她确实有权领取失业救济金。 此种权益得以实现的关键在于法定代表人是否已经加入并按时支付了相关的失业保障费用。通常来说,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失业救济金:首先,申请人必须在被解雇或工作终止之前已连续一整年由现役的前雇主及个人共同交纳了失业保险;其次,从离职走向就业过渡的过程中必须是非自身因素导致的停止就业状态;最后,申请人必须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持有寻找新工作的积
-
在津南劳动局失业金如何领取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1答: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行成决定后,应当告知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报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
南京失业保险金如何办理流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意见。
-
社保怎么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如何领取?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