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有哪些,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00:15 89 人看过

根据《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是指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

但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是不得侵犯品种权人依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享有的其他权利:

1.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

2.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

2.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北京12330投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品种权相关文章
  • 如何来定义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一、植物新品种权的代理有什么规定(一)品种权代理企业第四条从事品种权代理业务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属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企业;(2)具有2名以上取得品种权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开展涉外品种权代理业务的,须至少有1人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有从事品种权代理业务所必备的办公场所和设备;(4)从事国内品种权代理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从事涉外品种权代理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第五条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品种权代理企业资格审批
    2023-03-03
    68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的所属权应如何进行确定
    一、植物新品种的所属权应如何进行确定一是个人执行其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繁殖材料及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育种属于职务育种,品种权属于其单位。非职务育种的品种权应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二是委托育种的品种权的归属应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合同确定,如没有合同约定,其品种权属于受委托方。也就是说,不直接从事育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通过委托育种的形式获得品种权,由此获得经济效益。三是合作育种的品种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一个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时,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的人。五是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某种意义上讲,品种权实际上也是一种商品,因此也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入市场。二、怎样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可以从三方面入手:首先,育种者应精选具有良好开发前景的品种。因
    2023-06-12
    232人看过
  • 打击套牌侵权应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罪”入刑
    ●在《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增加一条: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销售被保护品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对种子非法经营行为作出司法解释,将无证或未按生产(经营)许可证要求生产(经营)种子,或未取得授权生产经营保护品种种子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范畴。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目前,保护品种权仅依据《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侵权行为仅限于行政处罚。由于处罚较轻,导致近年来套牌侵权行为越发猖獗,严重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挫伤了品种权人创新的积极性。本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李登海提交了一份《关于在刑法中增设侵犯植物新品种罪的议案》,建议全国人大修订《刑法》,将
    2023-06-08
    57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侵权赔偿怎么算?
    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培育的单位或个人对新培育出的具有新颖、独特性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的专有权利,比如农科院新培育出的玉米杂交种子。我国法律规定,非经品种权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植物新品种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类似于著作权侵权赔偿和商标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植物新品种侵权赔偿的计算标准:1、侵权行为人实际侵权的数量;2、品种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3、侵权行为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4、上述皆难以确认的,法院可根据具体侵权情节决定赔偿数额。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1、一般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2、例外: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最后提醒:植物新品种权非经品种权人的同意,其他人不得侵犯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侵权行为人,侵权赔偿主要根据侵权行为人实际侵权的数量、品种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或侵权行为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等因素
    2023-04-23
    189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有哪些特征?
    植物新品种的特征1、植物新品种的产生来源于人们对植物的人工培育或者野生植物的开发。开发改良新品种的动机有很多,例如,使之具有提高质量的特性,以此提升作物的价值和市场能力;或者开展观赏植物的育种计划,增加植物品种的出口;此外,为某些濒危物种制定育种计划,可以消除其所面临的从自然界灭绝的威胁。2、高产优质的植物新品种,即可提高农业、园艺和林业的质量和生产能力,又能降低对环境的压力。世界各地农业生产能力方面的巨大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于对植物品种的改良。植物育种所带来的利益也远远超出了增加粮食产量本身,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3、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有助于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培育。植物育种需要智慧、资金、时间和精力的投入,而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却易于被别人繁殖,使育种人没有机会收回自己的投资。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对与众人给予保护,人们就会失去对植物育种进行投资和研发的动力。
    2023-04-17
    470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权应符合什么条件,植物新品种权是什么
    一、植物新品种权应符合什么条件植物新品种权应符合如下条件: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二、植物新品种权是什么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植物新品种权包括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其中经济权利是指权利人
    2023-06-28
    255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问题
    一是个人执行其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繁殖材料及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育种属于职务育种,品种权属于其单位。非职务育种的品种权应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二是委托育种的品种权的归属应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合同确定,如没有合同约定,其品种权属于受委托方。也就是说,不直接从事育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通过委托育种的形式获得品种权,由此获得经济效益。三是合作育种的品种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一个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时,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的人。五是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某种意义上讲,品种权实际上也是一种商品,因此也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入市场。一、职务发明知识产权条款包括什么关于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是对于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应该是职工为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创造的发明物,在发明创造的过程
    2023-06-26
    230人看过
  • 木兰科新品种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在新品种培育和植物资源利用方面最近取得新进展。由该园园艺技师杨科明等培育的木兰科含笑属植物新品种玉壶含笑获得国家林业局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据介绍,玉壶含笑以广西含笑为母本、云南含笑为父本通过人工杂交获得,为常绿小乔木,株型紧凑,叶椭圆形,叶背被褐色毛。每逢开花时节,满树繁花,芳香四溢,淡黄色的花朵在锈褐色苞片的映衬下清丽可人,是春季观赏的优良树种。玉壶含笑喜光,喜温暖湿润气候,耐热抗旱,适生于肥沃、排水良好的微酸性至中性土壤,可丛植或成片栽植于庭院旷地、草地或疏林下观赏,也可用于景观花坛、花带的营造,在热带至亚热带地区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华南植物园将开展玉壶含笑栽培技术和关键繁育技术研究,形成规模化生产推广应用技术体系,并建立玉壶含笑推广示范基地。
    2023-04-23
    73人看过
  • 财产继承权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侵犯后如何处理?
    一、继承权侵权种类1、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财产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的侵权与无过错责任的侵权之构成要件:1、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应为四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2、无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应为三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具备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认定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是无过错侵
    2023-04-29
    447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侵权表现形式及认定
    根据UPOV(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第五条规定:育种者权利的核心内容是享有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其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包括:l、以商业目的繁殖、销售受保护的植物品种;2、在观赏植物或者插花生产中作为繁殖材料用于商业目的时,保护范围扩大到以正常销售为目的而非繁殖用的观赏植物;3、为另一品种的商业生产重复使用该品种。目前人民法院审理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即简单的复制侵权,被控侵权物与授权品种为同一繁殖材料)或者为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即重复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为亲本与其他亲本另行繁殖的情形),这是公开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其二是销售授权品种不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而标注其特性的。或者足以使他人知道是授权品种的行为,这属于隐蔽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
    2023-06-08
    485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侵权无货值可罚25万
    这是自该条例1997年3月20日公布以来的首次修改。修改主要涉及两个法条,内容则集中在罚则部分。依照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法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罚则更显严厉。条例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植物新品种保护已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3月21日,农业部在京举行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与会专家代表对
    2023-06-05
    385人看过
  • 申请植物新品种权流程
    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可以从三方面入手:首先,育种者应精选具有良好开发前景的品种。因为,国内企业获得一个品种权,需花费6千到1万元人民币,国外企业申请时费用还要多些。而且,今后还需每年交付年费。与农作物相比,花卉园艺作物的品种多,但种植规模有限,这笔费用还是比较高的。另外,在申请前,最好先向品种权代理事务所咨询相关事宜,以避免走弯路。代理事务所有农学、园艺、花卉、法律等专业相结合的专业人才,而且代理事务所具有信息灵、接触面广、专业性强、政府资源多等特点,不仅可以提供新品种权代理和咨询服务,更重要的是还能作为技术中介帮助品种所有者将品种权实施转让、许可、合作、开发等专业化技术工作。其次是技术要求。一个植物品种是否为新品种,必须符合以下6个条件:①在农业或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内;②具有新颖性;③具有适当的名称;④具有特异性;⑤具有一致性;⑥具有稳定性。其中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简称“DUS”
    2023-05-01
    395人看过
  • 黑龙江省将严厉打击农业植物新品种假冒侵权行为
    记者从黑龙江省农委了解到,今年黑龙江省将加大对农业植物新品种假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农民用上优质农作物种子。优质农作物品种是实现粮食增产的基础,只有加大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才能调动农业科研人员培育更多优质农作物新品种的积极性。为此,黑龙江省今年将改变以往由品种权人上门举报假冒信息的被动执法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在农作物种子销售季节深入种业市场、种业企业、种子繁殖基地开展往复式巡查,发现一起假冒侵权行为就处理一起,并将其逐步完善成为一种工作机制。据黑龙江省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省将构建省、市、县农业部门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主动收集违法信息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假冒侵权的处罚力度,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45个品种申请了植物新品种权,授权品种126个。
    2023-04-23
    275人看过
  • 关于植物新品种权再许可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以后,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经知道的品种名称进行相区别。一、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程序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申
    2023-02-20
    61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品种权
    词条

    品种权是研究出植物新品种的相关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权利,这种权利本质上就是指植物新品种权人拥有的对该植物新品种的处置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是由新指定的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是为了保证研究人员合理处置研究成果而设立的。有利于对研究人员进行一定程度上的... 更多>

    #品种权
    相关咨询
    • 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处罚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0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市种子管理机构要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并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处理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市种子管理机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 申请了植物的新品种权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刑事责任怎么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凡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二、侵权行为包括:1、未经权利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2、假冒授权品种
    • 如何进行种植新品种权的申请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30
      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文件准备好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申请文件,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提交后,申请人申请的保护品种将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书面公告或网上公告。如果公告期内没有人质疑该品种,申请人将
    • 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植物新品种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诉讼管辖:以侵权行为地确定人民法院管辖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民事案件,其所称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诉讼时效:请求处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 如何得到合法的植物新品种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育种者,不管是单位或是个人都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其资料一般包括了这个新品种的授权请求书,以及相应的说明书和清晰的照片。在准备好上述所有的资料之后,可以到国家林业局或者是各省市相对应的林业局去提出申请,当然也可以通过代理机构到对应的林业局里边去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