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赔偿清单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0:40:43 470 人看过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损害赔偿清单

依照《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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