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签订合同算不算要约,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08:23:21 339 人看过

一、一般签订合同算不算要约

签订合同不算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但还未正式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代销合同是行纪合同吗,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代销合同是行纪合同吗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代销商品、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代销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代销期间代销人对代销商品享有占有权。相应地,代销商品在代销期间的市场销售风险也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在没有当事人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应当依据代销商品价值的高低,是否具有知识产权而改变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归属和市场销售风险的承担原则。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2023-06-26
    482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算不算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一、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
    2023-03-03
    77人看过
  • 买卖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的订立原则
    一、买卖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第一,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合同,是指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内容的合同,即由当事人一方向他方交付特定的财产并转移该财产的所有权,他方接受该财产并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为对待给付,权利义务相互对应。第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就买卖标的物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买卖合同即告成立。买卖合同不以物的实际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第四,买卖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二、买卖合同的订立原则买卖合同的订立原则如下:1.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见,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达了意见,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2.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
    2023-05-03
    5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体现在: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区分,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权利,同时承担义务的合同。2.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受益情况,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因享有合同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代价的称为有偿合同。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必偿付代价的,称为无偿合同。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二、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投保人和保险人成立保险合同的意思应当自愿真实。3.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
    2023-05-03
    470人看过
  • 签订的赠与合同算不算单务合同
    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只需表示接受赠与,因此是单务合同。一、赠与关系是法律关系吗赠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先要搞清楚“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从主体(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内容(权利、义务)三个方面来把握。赠与关系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关系。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关系中存在经济法律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它自然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一种。二、恋爱时对方送礼物要还吗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一般不需要归还。但如果属于要求履行义务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
    2023-03-10
    39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具有哪些特征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具有哪些特征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1.主体特定,即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仅为夫妻双方;2.产生时间特定,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3.性质可变,即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可以由按照双方的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4.其他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二、离婚时双方债务如何处理离婚时双方债务处理方法: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
    2023-05-06
    418人看过
  • 签订订约合同时的特别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注意合同的主体合法性;注意合同的目的性;注意合同的有效性;注意合同的平衡性;注意合同的可操作性;注意合同结构的合理性。一、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1、核实并确认对方主体资格;2、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以口头、信函、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在确认书上签名、盖章、签字;3、合同中的必要条款应具体明确;4、在签订合同前,应尽最大努力协助对方,不得泄露或使用在签订合同时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5、签订反向合同时应注明合同背景。二、欠款产生之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
    2023-06-28
    253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虽然都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都负有瑕疵担保责任等,但二者也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1、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3、是否移转所有权。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
    2023-03-06
    406人看过
  •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一、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劳动合同违约形式: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算违约,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二、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2023-04-29
    208人看过
  • 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1.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重大误解而使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尽管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不符合生效要件的规定,但当事人订立这些合同时可能并没有故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所以在这一点上与无效合同是有区别的。2.必须要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由于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局外人常常难以判断,即使局外人已得知一方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到损害,然而当事人不主动提出撤销,却自愿承担损害的后果,法律也应允许这种行为有效。所以法律要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对此类合同的撤销问题,法院应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提出撤销,法院不能主动地宣告合同的撤销。而无效合同因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
    2023-06-20
    114人看过
  • 公司合并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公司合并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2023-06-05
    257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想解除合同算违约吗
    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是该当事人违约。违约的形式有很多,包括迟延履行债务、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不按约定的地点履行等。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一、无正当理由房东提前终止合同中介违约吗无正当理由房东提前终止合同的中介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房东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2023-03-10
    400人看过
  • 口头要约算不算合同
    口头约定能够成为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该合同有效。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
    2023-03-05
    72人看过
  •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哪些具有约束力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一、现在公司不签集体劳动合同能解除劳动关系吗企业可以不签集体合同,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企业必须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后签订。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二、违反什么规定工会就可以依法要求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
    2023-04-03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要约与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的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签订时,应当有下列法律风险:在收到要约之前不得撤回要约的风险;意味着不真实的风险;风险不具体,要约风险不能撤销。
    • 公司同企业合作签订合同一般有什么特征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8
      (1)实际履行原则。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2)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适当二字在这里指履约行为和结果同约定条款的要求相符合)。 (3)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
    • 合同签订地未约定这样子的合同算不算有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 打算签订合同,想问下律师们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要件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合法。依此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合同无效;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或效力不定;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都无效。
    • 签订合同时一般有哪些条,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0
      签订合同时有的条款分别有:合同双方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条款;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等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条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