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9:43:32 111 人看过

常见的免责条款有三种: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及重大的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预售方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生效要件:

1、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不得免除预售方的基本义务。

3、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4、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原则是什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

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对条款皆协商一致,但在发生纠纷时,却由于各自对有关条款理解不一而各执一词。因此,就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解释。在解释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时,有以下几个原则可供掌握:

(一)统一解释原则。对免责条款的解释应客观合理,在销售商使用了特殊的术语制定人定式合同,适用于所有购房人时,应以购房人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作为解释的依据,而不允许以销售商单方面、不公平的理解为依据。对相同的情况不允许有不同的解释出现。法院在审理一个开发项目中多个购房人与销售商的预售纠纷时,应注意运用同一标准对免责条款进行解释。

(二)符合合同目的的解释原则。“依符合合同目的的解释,要求在某一合同用语表达的意思与合同目的相反时,应当通过解释更正合同用语;当合同内容暖昧不明或互相矛盾时,应当在确认每一合同用语或条款都有效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解释的方式予以统一和协调,使之符合合同的目的;当合同文句有不同意思时,应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含义解释,摒弃有背于合同目的的含义。”对预售商品房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应符合合同的目的。如果将免除迟延交房责任条款理解为销售商可以无限期地推迟交房日期,就违背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本意。法院不应支持销售商这样的解释。

(三)不利于制定者原则。对免责条款有疑义时,应对制定者作不利之解释,以避免制定免责条款者利用免责条款损害对方利益。罗马法即有“有疑义应为表意者不利益之解释”原则,各国立法也多加以继承。

(四)限制解释原则。指对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完备的事项,不得推定适用免责条款。一旦扩张适用就会侵犯购房者的利益。例如:在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销售商的免责事项一一进行了列举,在最后一项规定了其他事件,这是个概括性的规定,不能扩大解释为任何事件,而应解释为与先前所列举的事项同一种类的事件。

(五)非定式条款优先的原则。在销售商与购房者订立于定式预售合同,而后又别协商订立了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如其中的免责条款发生冲突,应以补充协议为据。这是因为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
    2023-03-17
    129人看过
  • 房屋预售合同内容
    1.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预售人、预购人的名称、姓名、住所、联系地址、电话等。2.房屋的基本情况。这是合同中特别重要的条款。一般应当载明房屋坐落的位置、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出让年限、土地用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本、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允许的误差比例,还有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建筑结构、楼层朝向、竣工交付日期,并附有房屋平面图。3.房屋价款。合同应明确房屋的每平方米单价及总价金额,并对超出允许的误差范围部分的价款进行约定。4.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对分期付款的期次、各期的时间、金额及计算价款的货币单位应当明确订人合同中。如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还应把贷款协议中银行与预购人、预售人的法律关系明确订人合同之中。5.附属设施。为保障房屋的使用功能,对于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条件、质量、价格等进行明确的约定。6.公用设施、共用设备以及地下停车场的
    2023-08-17
    205人看过
  • 2024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2、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3、其他条件。4、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二、预售商品房转让需要注意什么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2
    2023-12-06
    120人看过
  • 商品买卖合同和预售指那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涵盖了众多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其对应的预售房屋的详实信息;其次,理清购房款的具体构成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再次,明确合同的履行地点、方式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此外,还需明确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式;最后,关于合同的生效条件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如停滞、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定,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除此之外,合同中的变更与转让条款以及其他禁止性条款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4-05-17
    355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
    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转让人必须要有登记备案和转让合同的商品房才能够进行转让。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的方法有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已经付完预售商品房的总价款等等。一、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如下: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等等。二、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的方法有: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
    2023-07-22
    406人看过
  • 元氏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内容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核心内容涵盖了以下各个方面:首先,明确提及该合同中的各方参与者及其预售房产的详细具体资料;其次,明确了购房款的支付标准和时间节点;再者,规定了各方必须在何地、以怎样的方式完成合同义务;同时也明确了违约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此外,还包括了合同生效的相关条款、合同中止、终止或者解除的条件以及合同变更与转让的相关规定等;最后,还包括了一些禁止性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公正公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4-04-30
    282人看过
  • 房子预售合同违约条款有哪些内容
    一般而言,商品房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并无固定数值。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具体金额未做明确规定。然而,当事人双方可自行协商约定一方在违反合约条款后,应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与此同时,亦可商议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其进行适度增加。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当事人同样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其进行合理调整以降低违约金标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
    2024-04-30
    41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制度有什么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特征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第一,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房屋,而不是政府批准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房屋,或社会保障性、社会救济性质的房屋,也不是一些单位内部自建的集资房或城市居民自购住宅用地所建的等非社会化、商品化房屋。因此,此类房屋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公开销售的特征。第二,预售的商品房是处于特定状态的房屋,即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不是尚未开工的商品房项目,也不是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现房,更不是早已停工无法继续施工建设的半拉子工程,或时建时停无法预计或确定竣工时间的商品房工程项目。第三,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即作为商品房,在竣工交付前却并非现实存在。因此,作
    2023-02-27
    81人看过
  • 慎签预售商品房合同中的附件
    买预售商品房要签好预售合同,这一点市民都知道,但如何签好预售合同,特别是合同的附件,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在本市2000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共列有五个合同附件。对这些附件,市民切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对相关事项约定清楚以防误入陷阱。附件一是付款方式及期限。如今购房,多数市民会贷款,常见的付款方式是先付一笔首付款,其余的采用贷款。在此,市民要注意两点:1、要约定“非因购房人的原因无法贷款,购房人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且可以选择退房。如果购房人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人已付房款。”如此一来,万一无法获得贷款,开发商就不能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追究购房人的违约责任。2、尽量留一笔尾款,一般在5万元以内,等到办理交房手续时付。留有此笔尾款的目的在于,万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或有其他违约情况,购房人在保护自己的权益上就占有很大的主动权。附件二是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一般来说,这儿开发商会用红笔把
    2023-06-10
    31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价款约定与支付
    预售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有相应的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因而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支付的方式和期限。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开发商建设工程进度延期,购房者的付款日期也相应顺延。同时,还应明确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购房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处理,须与开发商具体约定逾期利息及追究违约责任的方案。在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追索逾期利息及追究违约责任的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两项权利和义务
    2023-04-22
    348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检查的基本内容
    房屋的质量检查主要包括:(一)、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没有裂缝最好,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危险隐患,对这类房屋,购买者一定不能报侥幸心理。(二)、检查房屋有无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目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有时,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栓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三)、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察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
    2023-06-13
    96人看过
  •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
    2023-04-10
    44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与实际交房不符怎么办?
    该案例中出现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关于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时间上相互矛盾,合同附件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应当服从主合同,因此应当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郑先生可以以备案合同中约定,要求A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60日内为自己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此外,郑先生受到A开发商前期的虚假宣传,误以为其出卖的是可以用于居住的公寓,之后开发商一方利用郑先生的误解与之订立用途为办公的写字楼预售房屋合同,其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因此,郑先生可以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
    2023-05-06
    484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以下统称出卖人)或代销商与买受人签订的,由开发商或代销商承诺向买受人到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交付房屋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针对商品房买卖这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成为了众人关注的问题。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预售主体必须是适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3-03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常见的免责条款有三种: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及重大的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3、预售方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如因市政规划变更、政府配套设施工程批准及安装延误,建筑商和施工单位延误等。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在这三种免责条款中,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是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哪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2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下这些方面: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责任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
      房产产权证办责任定完全发商按照我家产权登记新《物权》包括《房产登记规则》(靠自申请)些合同约定由发公司或者物业公司代办我格式文本句写发商本房交付少内必须办理产权登记所需要全部手续说少保证办理产权手续句说产权办由业主自申请发商应申请候提供给产权、房屋技术、用工报告、土使用权证书等等些商品房预售许证等等些东西应该给准备说发商能按期准备些手续让延误办产权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预期交房规定请求赔偿能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格式有哪些内容,房屋预售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9
      商社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姓名、地址、法人组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预售商社的位置、号码。 (3)预售商社的数量,面积应按平方米计算,明确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要标明单价,还要标明总价。 (5)交货方式和期限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货方式。 (6)房屋的使用性质明确了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