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补办出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三)原土地使用证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
(五)以协议方式交易的,提供转让协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招、拍、挂方式交易的,提供招、拍、挂委托书、销售确认书复印件各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由法院裁定的,提供法院裁定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六)需要测绘的提供土地测绘资料(含地籍调查资料)原件3份。
(七)土地评估资料1份(原件)。
(八)需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的,提供规划意见及规划红线图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九)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交易的简复单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十一)地名有变动时,提供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号码证复印件3份。
(十二)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2份。
(十三)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呈报表原件2份,窗口领取。
(十五)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第四联、土地契税缴付凭证第六联原件1份。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收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具体按原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已使用土地年限折算的土地出让金,再考虑银行利息予以补偿,如取得土地后进行道路等基础设施投入的,还应当按开发的实际给予补偿。鉴于城市改造中收回土地使用权大部分是零星土地,且出让金利息和开发投入补偿的标准难以确定,建议收回零星土地使用权时,按各地惯例做法将原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全额退还,利息和开发投入不再补偿。
一、南宁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标准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二、土地出让金缴纳规定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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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怎么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8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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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能否办理土地证?重庆在线咨询 2024-12-2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土地使用人未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则无法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并领取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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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18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出让金应由受让人缴纳。对于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土地出让金应按不低于成交价40%的金额计算。而如果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土地出让金则应按全部地价40%的金额计算。 2、针对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情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应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出让金。而对于有异议的情况,则应按土地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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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是什么,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土地出让金管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长沙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土地出让金分配方式等,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机制是其中的核心问题。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一直以来,土地出让金有中央和地方管理两种思路。其中,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就是成立国家土地专项基金,由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土地出让金。此次土地出让金改革是建立土地出让金专用账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