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时受伤应如何索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21:30 71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交车行驶过程中造成乘客受伤,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交公司在未举示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系旅客自身健康或者故意等原因造成,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该如何理赔
    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的,可以向公交公司要求理赔。因为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是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当为乘客的案情负责。司机是执行公交公司的职务行为,司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公交公司承担。公交公司应赔偿乘客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费用。一、与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怎么解决可以起诉公交公司请求损害赔偿。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等。二、在公交车上受伤能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吗如果在公交车上受伤,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进行赔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运人应该要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
    2023-04-03
    354人看过
  • 坐的士受伤索赔费用如何规定
    一、坐的士受伤索赔费用如何规定1、出租车乘车人受伤害,应当由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存在第三方侵权,则由第三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
    2023-04-26
    475人看过
  • 乘坐公交出车祸集体状告索赔偿
    2003年10月27日6时,个体驾驶员郑某驾驶鄂C-12874号小货车在十堰市丹江路监测站前路段与相对方向孙某所驾驶的鄂C-11447号9路公交车相撞,当场造成乘车人1人死亡,3人受重伤,9人轻伤,11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受伤乘客伤愈后集体起诉,要求肇事车主和十堰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交司机赔偿各项损失。这起集体诉讼案已于今年3月25日在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落槌。肇事车主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肇事车主赔偿22名受伤乘客的各项经济损失的60%共计132251.11元,公交公司赔偿40%共计78167.43.事故发生后,十堰市交警支队调查取证后的认定为,郑某疲劳驾驶车辆达14个小时,行至事发地段,违反标志标线的规定,将车驶入对方车道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公交司机孙某驾车行至事发路段,在超车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任务,乘车人不负责任。法院审理
    2023-06-07
    409人看过
  • 乘客受伤事件:公交公司如何处理赔偿问题?
    首先找交警划分责任,然后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索赔。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占公交车道怎么处罚占用公交车道的处罚是扣3分,罚款200元。一旦车辆在不准通行时间段内闯入公交车道,即会被认定为交通违章,此时驾驶人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还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为了自身与公共安全,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
    2023-08-05
    324人看过
  • 公交车乘客遭受意外伤害,如何进行理赔?
    1.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2.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理赔有哪些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理赔有:如果乘客因公交事故受伤,可以向公交公司索赔。由于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对乘客的案件负责。司机是公交公司的职务行为,后果由公交公司承担。公交公司应当赔偿乘客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2023-07-17
    347人看过
  • 乘客乘公交碰伤眉骨索赔400万法院判赔971元
    乘坐公交车发生车祸,仅仅受了点小伤,却提起了高达400余万元的索赔,这样的行为法院要支持吗?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已由二审终审,即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曾某某971.05元。对于曾某其他的诉讼请求没有支持。2011年9月16日,原告曾某某乘坐公交车准备去找工作。8时15分许,公交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罐车相撞,致车辆受损,公交车上的乘客曾某某等跌倒、撞伤。事故经龙泉驿区交警大队认定,公交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即,曾某某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经过诊断,只是手腕、眉骨的小伤。自从那之后,曾某某多次向公交公司索赔,但均因要求过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向龙泉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交公司赔偿交通费、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400余万元。其中,要求占有公交公司51%的股份。经查,公交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万元。龙泉驿区法院经审理认
    2023-06-07
    440人看过
  • 乘坐扶梯受伤该由谁赔偿
    乘坐扶梯受伤该由谁赔偿要看具体情况。涉及责任的主体包括用户、维护者和生产者。如果是酒店、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理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履行安全义务,否则一旦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商场等公共场所作为经营者和经理,对客户和公众负有必要的安全义务。顾客在商场乘坐扶梯受伤的责任谁来承担1、顾客在商场乘坐扶梯受伤的,责任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商场来承担。法律规定,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只要商场可以证明自己对顾客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在商场乘坐扶梯受伤的,商场可以不予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
    2023-07-21
    191人看过
  • 公交司机抢客乱停靠乘客遭殃受伤索赔偿
    某路公交车未按规定停车下客,乘客曾某刚下车便被一辆从公交车旁驶过的摩托车撞到。曾某遂将公交车司机、公交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赔偿相应损失。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伤残费等6.7万余元,公交公司赔偿该乘客鉴定费、律师费的30%,共计1300元。乘客曾某坐某路公交车回家,碰巧该车司机与另一辆公交车司机“比拼车技”,两辆车在路上“你追我赶”互抢生意,还未到站台,司机就匆匆放下乘客扬尘而去。当曾某到站时,公交车并非按规定停靠在站台上,而是距站台还有两米远的距离便放乘客下车。曾某刚下车站稳,就被一辆从公交车旁驶过的摩托车撞倒,导致曾某左肩锁关节半脱位,左肩胛骨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逃逸,经公安机关认定,摩托车主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车司机负此事故次要责任,曾某无责。曾某因苦寻摩托车主无果,便与公交公司交涉赔偿事宜,但未能协商一致。于是曾某将公交
    2023-06-07
    279人看过
  • 私家车乘客受伤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私家车造成乘客受伤的,怎样赔偿要看责任承担,如果是私家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赔偿。好意同乘的,减轻责任人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
    2023-03-04
    51人看过
  • 乘公交车受伤无票也获赔偿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判决被告某客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1300余元。2009年8月11日,张某乘坐被告某公司的运营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张某在事故中受伤。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对方车辆负全部责任。事后,张某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腰部软组织损伤等症状,但被告公司以司机在事故中无责和原告不能提供车票为由拒绝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公司车辆系城市交通运营车辆,实行先上车后购票操作方式,因此,在确认杜某已经上车的情况下,杜某未能提供当日车票不影响双方合同关系的认定。被告公司作为专业承运人,运输过程中对乘客造成损害,除乘客自身健康原因或乘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之外,被告公司均负有赔偿责任,而不以被告公司自身有无过错为条件。
    2023-06-09
    143人看过
  • 乘坐公共汽车时紧急刹车造成受伤由谁赔偿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一、客运合同承运人的义务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
    2023-04-04
    215人看过
  • 乘坐出租车发生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可向哪些主体进行索赔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二是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侵权与违约竞合选择诉因时,不仅赔偿主体不同,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也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些不同主要有:1、管辖法院不同;2诉讼时效不同,侵权与违约的诉讼时效不尽相同。3、赔偿范围不同,主要是违约责任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费。4、举证责任不同。5、责任构成要件不同。因此当事人应当根据有利诉讼以及赔偿人的赔偿能力的因素确定选择以侵权还
    2023-04-26
    458人看过
  • 公费出游受伤了要如何索赔
    大连谭先生问: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因业绩突出,曾多次被评为优秀职工。四个月前,公司为表示表彰和鼓励,出资安排我随一家旅行社外出旅游。旅游期间,我在登山时不慎滑倒,导致左腿摔断,虽花去4万余元医疗费,但仍落下九级伤残。事后,我曾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被工伤保险部门告知,公司并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而公司认为我受伤发生在出游途中,故不构成工伤。更何况我已从旅行社获得相应赔偿,不应再要求公司承担责任。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答: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其必须对你作出工伤赔偿。一方面,你的情形构成工伤。公司安排的公费旅游,虽不同于因公出差,但并不能排除这属于公司行为。因为这种安排,除了是让优秀员工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外,更是公司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即与工作存在密切关联,构成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你之所以参加,也正是出于对公司特殊安排的服从。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
    2023-05-05
    498人看过
  • 老太乘公交受伤获赔10万元
    沈老太今年70岁,家住奉化市区。2013年6月,她乘坐公交车回家途中,该公交车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导致侧翻,沈老太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负该次事故主要责任,私家车驾驶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今年2月,沈老太以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向奉化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公交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8万元。但是,被告认为本案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进行赔偿。因为公交车属于公益性质的事业,不属于盈利性的收益事业,而且原告乘坐本次公交车使用的市老年卡,属于免费乘坐,故原告不属于消费者范畴,不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原告方则认为,虽然自己是使用老年卡进行乘坐的,但也属于消费者,原被告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主张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符合法理。法院审理认为,公交车虽然具有公益性质,但原
    2023-06-09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乘坐火车遇到乘客催迫下车乘客受伤怎么办?乘客受伤如何索赔或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如果确实是因售票员催促下车导致的,那么应有客运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身体受到伤害之后,可先住院治疗;根据医院的诊断病例,及花销费用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索赔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伤势严重,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再根据伤具体的伤残等级索赔;索赔的项目主要有前面6项再加上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 火车站受伤乘客如何索赔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1、你好,如果确实是因售票员催促下车导致的,那么应有客运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身体受到伤害之后,可先住院治疗;根据医院的诊断病例,及花销费用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索赔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伤势严重,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再根据伤具体的伤残等级索赔;索赔的项目主要有前面6项再加上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精神损
    • 如何索赔坐人受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4
      童工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劳动法》第15条关于童工受伤如何索赔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系范畴的概念,不应适用于无效劳动关系,如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为童工办理劳动保险,毫无疑问是荒唐的。但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要给予严
    • 免费乘坐顺风车受伤赔偿应如何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免费搭乘顺风车受伤,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驾驶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公交车上受伤乘客如何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5
      一、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 二、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