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例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10:03:44 177 人看过

侵犯姓名权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姓名,特别是某些父母,认为子女名字是自己取的,不能让他随意更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姓名既然已经取了,那么就是姓名权人自己所拥有的,只要在法律允许和规定的范围内是可以更改的。

2、盗用他人姓名来行事某些活动或者非法营利,例如利用他人的姓名进行欺诈、愚弄别人,或者利用他人的姓名来签罚款单。

3、假冒姓名。侮辱或者冒用他人的姓名,例如在双方吵架的时候,用污蔑性的语言来攻击他人的姓名,或者在文学作品中采用影射方式侮辱他人的姓名,也可以表现为取他人相似的姓名,进行丑化或者恶意伤害,又或者取代他人,利用他人的姓名上学等等,都是侮辱他人姓名或者冒用他人姓名的具体体现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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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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