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哪些特别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0:22:00 419 人看过

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知产侵权诉讼中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知产侵权诉讼中,管辖权的规定是: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法院均有管辖权。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不在原告所在地可以起诉吗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未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未婚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在异地开庭的。离婚案件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法定特殊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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