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际直接投资形式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相对于传统的“新建投资”而言,“并购投资”越来越受到跨国投资主体的青睐,并逐渐发展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所谓并购(MA),是收购(Acqisition)与合并(Merger)的合称,前者为跨国收购,即外国公司通过购买股权而取得对当地企业的资产与经营控制权,使其成为外国公司的子公司;后者为跨国合并,其结果是原来分属不同国家的(投资国和东道国)的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法人实体,或者被并入投资者企业中[①]。在外资对境内企业的并购中,合并的案例很少,绝大多数情况是收购。在国际范围内跨国并购也以收购为主,合并仅占跨国并购的3%。收购可以是少数股权收购(外国企业拥有被收购企业投票权股份的10-49%),多数股权收购(50%-99%)或全额收购(100%)。我们知道不管是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投资主体并购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经营控制权或者对目标企业经营权的重大影响。所以,一般把收购的股权少于10%的视为证券投资而不看作国际直接投资,因为前者的投资主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短期的资本利得,而不是为了获得对目标公司资产的控制与管理权或对目标公司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不属本文的讨论范围。在国际上,从跨国并购案例的发展历程来看,大规模的并购主要都是以上市公司为目标的,由于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公开化程度相对较高,并且运作相对规范,并构成本也相对容易计算,因此投资主体多以上市公司为目标公司进行并购。可以预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外国投资市场准入的不断扩大,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外资并购将主要发生在上市公司领域。并且,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为相关产业的龙头企业,不断地立法完善该方面的外资并购对于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外资并购境内上市公司时,外国投资者将会受到东道国有关外资准入、国家经济安全与产业政策、外汇管制、反垄断等多方面的政策审查,同时,从可操作的程序上讲,东道国的外资法、公司法、金融与证券法等将会起着核心的作用。本文试着从可操作性角度,对有关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可能采用的并购方式做一个探讨,以供实务中能够提供一个可选择的并购渠道。一、我国外资并购法的发展历程1、“北-旅事件”与限制外资并购境内上市公司第一例外资并购境内上市公司案为1995年8月日本五十铃和**忠商社协议收购**股份,该案中日本五十铃和**忠商社通过协议受让**股份不上市流通非国家法人股4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成为北-旅第一大股东。日方同时承诺所持股份8年内不向中国境内法人或个人转让。但当时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在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方面的借鉴,日商也正是利用自己成熟的并购经验钻了中国法律的漏洞。按照北-旅与日方达成的转让协议,北-旅使用的土地只以每亩5万元人民币折价入股,地价显然偏低,并且还存在设备被低估的情形。北-旅拥有4台由原东-德生产的大型设备,当时的实际价格是1亿元人民币,但评估价格只有800万元人民币。结果,总的评估价格5.2亿元人民币比实际价格约9亿元人民币差不多少了一半[②]。北-旅的资产流失严重,而且在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作为首例引进外资的上市公司**股份本身在引入外资方后,公司业绩并没有大的改观,反而出现连续亏损,在公司危难之际,日方甚至违反自己关于8年内持股不再转让的承诺,在很短的时间内即退出了北-旅,这在我国引起了强烈的震撼,并最终导致政府下令《关于暂停将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给外商的请示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在国家有关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管理办法颁布之前,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由此,外资并购陷入了一个长期的低潮,直至2002年我国才重新开启了外资并购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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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就是指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外资并购的作用如下: 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3、提高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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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申请的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7(原股东名)占注册资本的55%。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认可以上决议,特此证明;注册资本由5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万元人民币,计55万元人民币;韩国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5%,计45万元人民币,净增加45万元人民币。新增加的注册资本由韩国以45万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或韩元现汇认购45万元。增资并购后,公司的公司类型由内资公司变换为中外合资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为:公司的投资总额由5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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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中,外资企业如何向境内境内公司申请设立境内公司设立审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19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三)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四)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五)被并购境内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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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有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5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有横向并购以及纵向并购,还分为现金购买式并购以及股份交易式并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并购后债权债务均由并购之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并购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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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式有几种,具体内容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式。在我国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划拨和通过收购控股股东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后一般出现公司股东、甚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变动,从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调整原有公司业务,实现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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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上市公司跨境并购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10日说,证监会正在梳理相关的 法律 法规,鼓励上市公司利用目前的时机,进行跨境并购。 欧阳泽华代表说,股权分置改革后,大小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形成,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成为并购重组首选方式,与行业升级和产业整合为主的并购重组,成为新趋势。 欧阳泽华代表指出,当前应改变国内并购重组市场配套融资工具单 一、创新性不强、重复征税、内幕交易等方面的问题。 他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