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回购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5:33:53 332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是出现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

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二、股东可以请求收购公司股权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公司分立如何争取股东同意?

股东会通过分立决议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对股东会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28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是否要减资?
    不是,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只有公司本身依法回购股东所持股权才会引起减资。一、退股时能退回本金吗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当股东退股时,一般是不直接退还资金的。股东退股的方式有:1、股权转让。这是很多公司常采取的方式,因为这相对简单方便。2、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议事程序,同时还要进行公告和通知债权人。3、公司回购方式。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注意回购的法定情节。4、清算方式。这是通过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这种方法很少被使用,除非公司确实无法正常经营。二、公司减资需要什么流程(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023-03-03
    352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承担公司责任有哪些情形
    有限合作伙伴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法定情况发生时,有限合作伙伴也应与普通合作伙伴一样,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三方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作伙伴是普通合作伙伴,与其交易,该有限合作伙伴对该交易负有与普通合作伙伴同样的责任。公司法有限合伙人的优势有哪些公司法有限合伙的优势:1、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利于极大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2、有限合伙有利于实现投资者与投知者的最佳组合,做到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3、从为投资者节约纳税的角度着眼,投资者采取有限合伙有利于避免双层征税。《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2023-08-05
    178人看过
  • 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情形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上市公司回购制度作了诸多限制,存在股份回购情形的范围较窄、决策程序不够简便、缺乏库存股制度等3方面不足。这也导致了A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积极性较低。对此,证监会拟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完善股份回购决策程序、建立库存股制度,A股回购制度由此迎来重大调整9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将有针对性地解决上市公司在现行股份回购制度下的困难和障碍。据了解,调整内容包括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完善股份回购决策程序、建立库存股制度等3个方面。一、现行回购制度存在不足在成熟市场中,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是基础性制度安排。重阳投资联席首席投资官陈心介绍,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相较股票分红具有一定税收优势,且在执行上更加灵活。同时,股份回购还是稳定公司估值的重要手段。从2008年国际金融
    2023-02-22
    52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份的三种情形
    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收购股权是股东转股权的一种特殊方式,但由于收购者是本公司,其性质就不单纯是股权的转让,而是股东撤回投资退出公司的行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在资本多数决的情况下,赋予中小股东或少数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救济措施的制度设计。当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代表多数表决权的股东利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客观上造成绑架或裹挟其他股东、使其合理期待的利益落空或者蒙受额外风险的威胁时,后者可以利用本条规定的救济措施,实现退出公司目的。但实施股权回购请求权有严格条件限制,即: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并且股东会在该股东反对票的情况下依然做出了有效的决议,该投反对票的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三种情形分别是:(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的条件。在该情形下,股东要求分配利润的主张是合法的,但持有公司多数表
    2023-06-09
    486人看过
  • 异议股东可以请求股权回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回购股东的股份吗1、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回购的条件增加了,特别是股权奖励回购,这为公司实
    2023-03-31
    337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差异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地位、出资要求、合伙人权利和股东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需要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只需要1-50名股东出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地位: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出资要求:合伙企业需要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只需要1-50名股东出资。3.合伙人权利: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4.股东责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出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
    2024-01-03
    240人看过
  • 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哪些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股票回购对公司有影响吗?(一)股票回购能够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不被过分低估。国外的经验表明,当公司股价相对于公司净资产甚至现金资产被严重低估时,它向市场传递的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错误信号,公司就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二)股票回购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背景下,允许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来说较大的现实意义,会促使上市公司在情况允许的前
    2023-05-07
    4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异议的情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行为责任原则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应是交通事故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人不负事故责任。故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先考察当事人是否实施了违法行为。(二)因果关系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起到作用,才能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要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之间的合乎规律的联系。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结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原因。实践中,凡是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应该确认为是在交通事故中起作用的行为。一般来说,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致险行为,违反安全注意义务的避险行为是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交通事故认定不仅要确认当事人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作用,而且要确认其作用大小,因此需要从因果关系联
    2023-03-17
    130人看过
  • 公司法回购股票情形规定有哪些
    股票回购是指本公司利用现金购买自己公司股票的行为,一般是为了防止兼并收购或是振兴、平衡股市。但股票回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的,公司法有相关规定限制。那公司法回购股票情形规定有哪些呢?有四种情形,减少注册资本、合并、股份奖励、股东大会要求。回购情形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下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回购方式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
    2023-03-01
    35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权回购可能产生两个法律后果:注册资本的减少。因为减少注册资本关系到公司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股东人数减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后,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可以将回购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
    2023-03-24
    155人看过
  •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情形
    一、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情形不符合条件的就会被驳回。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提出执行异议不符合: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
    2023-04-27
    341人看过
  • 购房面积有差异房产公司有责任
    2006年5月,消费者程某等人向云和县消协投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时存在问题,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在房屋交付时的实际面积大于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而开发商却要求购房者全额补交面积差额部分的房款。县消协经调查发现双方合同约定的面积差错是由于开发商委托测绘部门测算错误造成的,属于预测数据,而与消费者结算却按实测面积进行计算。由于消费者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中没有明确预测和实测面积之分,造成消费纠纷。经消协调解,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着过失行为,同意消费者退房,并一次性补偿程某等人16万元。点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
    2023-06-07
    334人看过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领购发票
    1.服务业、饮食业、旅店业、出租汽车业、建筑安装业、外商投资业凡从事服务业、饮食业、旅店业、出租汽车业、建筑安装业、外商投资业的用票单位和个人,首次办理申请购领发票时,应凭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公安备案章)的印模,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领填写《购领发票审批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到指定的发票发售窗口领取核发打印的《购领发票卡》,凭此办理购领发票事宜。以后每次办理购领发票时,除携带《购领发票卡》以外,还应携带主管税务机关所规定的其他证件。2.广告业、律师业、房地产业、国际贸贷业、交通运输业凡从事广告业、律师业、房地产业、国际贸贷业、交通运输业的用票单位和个人,首次办理申请购领发票时,应凭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公安备案章)的印模,还应凭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从业证明及批复或外埠同级地
    2023-06-05
    27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责任的形式与影响
    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司债务责任的规定和抽逃出资的定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将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同时,只要公司在设立时所有注册资本均已实际到位,并且在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公司便承担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责任的规定:只要公司在设立时,所有注册资本均已实际到位,并且在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公司便承担债务的有限责任。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和明确的法律问题,才能为您提供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这段话阐述了公司债务责任的规定和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将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同时
    2023-09-12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无限连带责任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
    • 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2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 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风险
    •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能够回购股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
    •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包括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1.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2.股东退出公司的法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票的,哪些情形下可以退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18
      原则上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只能转让股份。但为了实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的价值目标,维护少数股东利益的投资热情,新公司法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制度。 《公司法》第75条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相应决议投反对票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例外情形包括: (一)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而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