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会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9:32:57 486 人看过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其所犯的具体罪名和情节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且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可以依照法律来定罪量刑。

一、刑事案件判几年

根据行为人所犯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和程序法的规定确定刑罚。不管是北京的刑事案件,还是上海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进行判决时都应当依照我国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进行。此外,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所涉及的罪名也不同,得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刑罚。如故意伤害罪和绑架罪的罪行不一样。

二、共同犯罪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1、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3、对于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①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犯罪分子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犯罪分子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4、对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5、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首先要科学地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一般来说,胁从犯的犯罪情节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被胁迫的程度。因为被胁迫的程度与其意志自由程度是成反比例的,当然也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反比例。被胁迫的程度轻,说明他参加犯罪的自觉自愿程度大一些。相应地来说,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也要严重一些,反之亦然。二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因此,在查明胁从犯的上述两个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管制属于刑事处罚吗

管制属于我国刑罚的刑罚之一。因为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意思就是犯罪行为的界定、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都需要由法律事先规定,并且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刑罚种类,不能进行定罪和处罚。而管制属于法律已经明文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此外,管制虽然对罪犯不进行关押,只限制一定的自由,但是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在实行社区矫正的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同样具有惩罚性。因此,管制属于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犯罪事实包括什么证据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上述逮捕证据标准的三种情形环环相扣、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构成了完整的逮捕证据证明体系。执法实践中,对逮捕证据标准的第一、二种情形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但对于第三种情形中的已有查证属实,由于解释过于笼统、原则,缺乏具体考量标准,导致在证据收集、采信及运用上往往产生不同.浅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证明标准的适用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法定的证明程度等,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实所要求达到的程度或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则是指刑事诉讼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所要达到的程度。一、什么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不仅适用于审理阶段,同样适用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移送
    2023-02-24
    448人看过
  • 犯罪未遂没有证据怎么判刑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犯罪未遂的特征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如行为人已经将毒物投向公众饮水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区别。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表明行为人已经从犯罪预备阶段进入实行阶段,即行为人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进入了开始完成犯罪故意的阶段,其犯罪意图已经通过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开始体现出来,其本身能够造成危害结
    2023-08-01
    252人看过
  •  能否用没有毒品实物证据证明有罪?
    毒品犯罪案件中,关键证据是毒品本身。若毒品案件中未缴获毒品作为物证,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将不被认定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毒品犯罪的目标是毒品,毒品犯罪案件的关键证据是毒品本身。因此,如果毒品案件没有缴获的毒品本身作为物证,就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毒品
    2023-11-16
    296人看过
  • 有效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一、诉讼证据保存的要求。举证责任决定的是你要保存证据的重点范围,证据种类决定你保存证据的形式。证据保存的目的在于使有利自已的事实处于可以证明的状态,不致于事实是有利于已的但是却无法证明,造成吃哑巴亏的实际后果。诉讼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1、对《合同书》及有关协议,以及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内容的有关资料。这些书证直接证明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你向对方履行了合同的证据。交付货物的要有收据,交款的要有发票或其它收款赁证
    2023-04-10
    419人看过
  • 暴力取证罪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有哪些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证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
    2023-06-17
    208人看过
  •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证明标准的适用
    主要适用于立案、批捕、移送起诉、审判四个阶段。1、立案阶段的证明标准立案阶段的证明要求仅限于两点:第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认为”是主观对客观的判断,而不是确实有犯罪事实发生;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明标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第二,要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第三,有证据证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的必要的。3、宣告无罪的证明要求。第一、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第二、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第三、证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四、证明被追诉对象虽已犯罪,但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移送起诉的证明要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决定的证明要求应当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23-06-01
    199人看过
  • 有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跟公司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维权须有侵害与侵权事实存在,同时,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事实的成立才能有效维权。没有相应的证据,即使告了也很难得到法律或法院的支持。没有证据支持除非侵害人或侵权人能主动承认或承担外,没有胜算的把握。证据是客观事实发生展的印证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在诉讼中当事人或权益的主张须搜集能证明事实本质的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当然当事人的陈述也是证据之一。如果当时报警了可以调取警方办案记录,还有知情人的证言,总之需要围绕证据的种类收集与调取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
    2023-06-18
    383人看过
  • 没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能抓人吗
    没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不能抓人。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证明该违法嫌疑人涉嫌违法事实的,不符合逮捕的条件;只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予逮捕。一、强奸案没有证据犯罪到底可不可以立案强奸案没证据通常是不可以批捕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或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逮捕。前提是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二、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属于。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为它会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
    2023-06-26
    132人看过
  • 犯罪事实是否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什么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不仅适用于审理阶段,同样适用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就是要求司法人员在认定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和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关键问题上,必须做到确定性、唯一性,必须坚持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
    2023-07-06
    379人看过
  • 证明事实婚姻的证据
    因此,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形之中,此后,即便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事实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殊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的认可,所以是合法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一、如何解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因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所以解除可以双方协商分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民法典事实婚姻有吗民法典没有对事实婚姻作出规定,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规定了某些情况下,事实婚姻关系存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已经符合结婚
    2023-03-03
    290人看过
  • 证据的真实性怎么证明
    刑事责任能力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不同的证据查证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法院会对证据进行查实,审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第六十二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第六十三条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律和本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十四条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
    2023-06-14
    410人看过
  • 证据有无证明力要怎样判定
    1.以下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2)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3)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2.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需要与其他证据配合才能起到证明作用:(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3.以下证据的证明力需要由法庭确认(仅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提出,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时):(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
    2023-06-14
    329人看过
  • 村委会证明的事实婚姻证明有效力吗
    村委会证明的事实婚姻证明有效力,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必须经过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法律援助村委会证明怎么写法律援助村委会证明兹有我村委会(姓名),于年月参加法律诉讼。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法院、法律中心能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顺利完成诉讼。乡(镇)村委会(公章)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3-08-16
    216人看过
  •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1)《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错误拘留,仅指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实行的错误拘留,对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的人实行拘留,是拘留的实质性要件,是拘留正确性的根本所在。合法的拘留除了符合实质性要件外,还应当符合拘留的法定程序要件。无论是违反实质要件还是违反程序要件,都是错误的拘留。但是,属于国家赔偿事由的仅指违反实质要件的错误拘留,即对于无罪的人违法实施拘留措施的。虽然违反程序规定的拘留显然是错误的,如没有在24小时内讯问,超过法定期限批准逮捕等,但这种错误拘留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属于司法机关应该纠正的,内部惩戒的范围。(2)在实践中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错误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公安、检察机关等有拘留决定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明知被拘留人没有犯罪或者缺少证明其犯罪的证据,出于不当目的,作出拘留决定并已执行的;2、公安机关等执行拘留决定的机关执行
    2023-06-20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有证据犯罪人有什么证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十条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真实、合法。
    • 实践犯罪后怎样有证据证明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3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 关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情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按照这一规定,实施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有逮捕必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
    • 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偷窃罪的犯罪事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2
      可以证明的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有证据证明交通肇事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18
      重点审查: 1、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2、显示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肇事犯罪的视听资料。 3、被害人的指认。 4、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5、犯罪嫌疑人的供认。 6、证人证言。 7、交通肇事后具有逃逸情节的证据材料。 8、证明犯罪嫌疑人所驾车辆为肇事车辆的技术鉴定结论及性能检测报告。 9、其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交通肇事犯罪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