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部门可否撤销房屋产权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房产确权后有什么好处
1、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2、房产确权也是房地产权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产权登记,是物权公示的一种形式。房屋权属证书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而不是权利本身,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只是对权利内容的一种书面记载,产生公示和公信的效力。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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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房屋产权归哪个部门管?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5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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