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料坑溺亡12岁少年》追踪:施工方给付5.2万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41:20 360 人看过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记者从平泉县卧龙镇(原沙坨子乡)瓦房店村了解到,掉入取料坑溺亡者的父亲张某8月19日下午与盖教学楼的施工方达成协议,施工给付其5.2万元。

8月13日下午,张某12岁的儿子掉入了一盖教学楼的建筑队取料时所挖的深坑中溺亡,事故发生后,对于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后张某将儿子的尸体抬到了学校中(本报8月17日曾报道)。8月19日下午,在县治安大队、镇派出所有关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施工方给付5.2万元算作了结。

记者从平泉县安监局了解到,8月14日,他们也接到了镇政府的报案,因为施工方的有关资料在公安部门处,他们还不十分清楚施工方的情况,但据他们初步了解,施工方是有资质的。他们表示,等到公安部门拿出事故结论后,将会同多个部门再对此事深入调查,进行相关的责任追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少女溺水身亡获保险赔付44万
    四川宜宾市一起13岁少女溺水身亡而引发的保险赔付案,近日由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给付死者亲属人民币443100元。据悉,这是该省最大一起未成年人保险赔付案。??1987年9月,宜宾市江安县某校教师吴中荣和丈夫甘平收养了才1岁多的女孩罗燕。1994年至1998年期间,吴中荣夫妇在搞保险的业务员陈某、刘某的多次宣传下,陆续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养女罗燕投保购买了校园学生健康险、简易人身险和重大疾病定期、终身保险等健康人身保险共计10笔。上述保险合同签订后,吴中荣夫妇依照约定交纳了保险费,共支付保险费5629元。??1999年8月暑假期间,罗燕到该县铁清乡亲戚家玩耍,8月7日午后2时许,她独自一人在附近一个采石场遗留的200多平方米宽、2米多深的水坑边洗衣服时,不慎掉入水中死亡。经警方尸检,证实为溺水身亡。此后,吴中荣夫妇多次找中国人寿保险公
    2023-04-23
    241人看过
  • 儿童水坑洗澡溺亡谁来担责
    儿童水坑洗澡溺亡由什么人来担责河南省新蔡县一村委承包经营的砖窑厂,因经营不善停产,被法院执行回转给了朱某,执行回转期满后该村委并未及时收回窑厂的承包经营权,而是由朱某继续使用,在此期间导致一幼童在窑厂吃水坑中洗澡溺水而亡。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朱某、某村委连带赔偿原告刘某、张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147803.10元的40%计人民币59121.24元,同时连带赔偿二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共计69121.24元。2013年6月9日下午一时许,二原告之子小刘(10岁)在家门口玩,二原告在家中干活。下午四时左右,邻居喊二原告说小刘在窑厂吃土坑内洗澡出事了,经120接诊医生检查,小刘系溺水死亡。小刘出事的窑厂系被告某村委承包经营,2003年9月22日,新蔡县法院将该窑厂的承包经营权执行回转给了被告朱某,期限为2003年9月
    2023-04-29
    88人看过
  • 因公死亡:工伤保险支付补助近12万元
    上个月,广西柳州市一机械化屠宰厂车间主任李某在对违规肉贩刘某进行处理时,突然被刘某连捅数刀而死亡。不过,让悲痛欲绝的李某家属感到安慰的是,由于李某的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李某的家属可以享受到近12万元的工伤待遇。在这起不久前才发生的恶性案件中,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再一次显现出来。根据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其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2023-04-22
    313人看过
  • 少年溺水身亡同伴却隐瞒不报死者家属索赔35万元
    家住邕宁区的小玉(15岁)于今年7月10日突然失踪了,他的父母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寻找,但一直不见踪影。一个多月后,小玉的尸体在他家附近的江河里被发现。经民警调查,小玉之前与另外3个伙伴去游泳不幸溺水身亡,而同伴故意藏匿死者衣服并隐瞒不报。痛失儿子的死者父母一纸诉状递上法院,向与其儿子一起游泳的3个伙伴及其父母共计索赔损失35万元。11月4日上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死者父母的陈述小玉的父母在起诉中是这样陈述的:今年7月10日,他们的儿子小玉与小施、小苏到小陈家中玩耍。当天下午3时许,小陈、小苏提出要去邕宁区蒲庙镇的清水泉游泳,要求小施和小玉一起同去。小玉称自己不会游泳,表示不愿意去。但在小陈等3人反复怂恿下,小玉答应一起去了,但表示只在岸上帮看衣物。到了清水泉,小陈等3人便下水游泳,小玉在岸上帮看管衣物。小陈明知小玉不会游泳,仍在水中反复叫小玉下水游泳
    2023-06-06
    241人看过
  • 花季少年命丧“水坑”施工单位遭索赔35万
    暑假刚刚开始,年仅14岁的花季少年章某,在与同伴玩耍戏水时不慎掉进采砂作业遗留下来的沙坑中溺水身亡,孩子的父母将施工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单位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7月14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原告章某某、王某某夫妇诉称,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在取得青弋江章渡集镇对面江心洲采砂权后,进行采砂作业时,越界至其他河段河岸边采砂,并在该地段形成多处4-5米深的大水坑。由于被告越界采砂作业后没有回填深水坑,更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009年7月1日中午,二原告之子章某与几个同伴在该处玩耍戏水时,掉入被告采砂所遗留的深水坑中溺水死亡。章某某、王某某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5万余元。目前该案现正在审理过程中。
    2023-06-08
    485人看过
  • 幼童在未开放人工湖玩耍溺亡管理方赔8.4万余元
    中国消费网讯幼童在未开放人工湖玩耍时溺水身亡,死者父母将北京中环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环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共计55万余元。1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原告8.4万余元。据了解,原告王先生、袁女士诉称,2009年2月7日下午,他们的女儿小慧和邻居家小孩刘某一起在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内人工开凿湖上玩耍。湖面当时结冰,由于无人管理,湖面冰层断裂,小慧不幸溺水身亡。经查,该示范园内人工湖由北京中环园公司负责管理。出事后,北京中环园公司表示愿意拿出两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偿。后双方多次交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认为,北京中环园公司未尽管理及必要的警示义务,导致小慧溺水死亡,应对小慧的死亡承担责任,故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北京中环园公司作为环保科技示范园及人工湖的负责管理方,应对示范园及人工湖的安全
    2023-06-07
    459人看过
  • 13岁堂兄为追索10元将11岁堂弟推下索桥溺毙
    中国法院网讯因追讨10元借款未果,13岁的小亮竟将11岁的堂弟从铁索桥上推下,致其溺水身亡。3月1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宣判,由上诉人冯诗伦、邬光清和被上诉人奉节县新政乡金凤小学分别赔偿被上诉人冯诗林、代海霞经济损失7.36万元和5.24万元。2009年5月4日晚8时30分,奉节县新政乡金凤小学晚自习下课后,在校寄读的5年级3班学生小亮找到同年级2班的堂弟小祥(时年11岁,二人均为化名)索要10元借款未果。随后,小亮躲过学校管理人员的检查,将小祥带到校外一座铁索桥上继续追收此款,但小祥称其没钱。小亮一气之下将小祥推入桥下的梅溪河。之后,小亮返回学校。第二天,学校老师发现小祥缺席,遂开始寻找。5月6日下午,小祥的尸体在梅溪河被发现。经鉴定,小祥系溺水身亡。警方调查查明,小祥之死系小亮所为。鉴于小亮作案时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其收容教养3年。此后,小祥的父母将小亮的父母和学校
    2023-04-24
    90人看过
  • 65岁一次交3万元保险每年领取多少
    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标准如下: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基础养老金=退休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职工社保只要缴费满15年,在退休后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如果有断交的情形,需要延长缴费年限或者一次性补交养老金,达到15年最低缴费年限,才能领取养老金。但若不符合一次性补交条件,只能转为居民社保,继续缴费满15年领取养老金。65岁失地金一月交多少钱对于搞建设而失地的农民,国家有一系列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措施。失地农民有两块补偿,一个是征地补偿,另外一个是失去土地后的社会保险补贴。凡是国家征收农民承包地的,农民除了依法享受征地补偿之外,还有就是失地农民享受社会养老保险,也就是所有失地农民,都视同已经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达到60岁的年龄,就可以直接领取社会养老金了,根据各地的经
    2023-08-04
    260人看过
  • 护栏破损9岁男童人工湖溺亡物业判赔33万
    2007年8月9日,9岁男童小宇(化名)在XX小区玩耍时,不慎坠入小区人工湖溺亡。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小宇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34332.6元。小宇的父母起诉称,2007年8月9日,小宇与另外三个小伙伴在XX小区附近玩耍,发现小区人工湖的护栏破损,便由此进入到小区人工湖边游玩。游玩过程中,小宇和小浩(化名)不慎落入湖中溺水身亡。小宇的父母认为,XX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对孩子溺水身亡负有主要责任,XX小区是一个封闭式高档小区,护栏破损未能及时修理,致使4个未成年人得以顺利进入小区人工湖边,且从进入后到事发很长的时间内一直没有工作人员前来制止,在事发地段,没有任何标有水深及禁止下水的警示标志,使4个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判断危险的存在,从而导致溺水结果发生。因此,起诉要求被告按照70%的责任比例,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2023-06-05
    445人看过
  • 十三岁少年在游泳池溺水身亡,监护人有责吗
    十三岁少年游泳池溺水身亡谁负责【案例】少年李*军在游泳馆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李*军监护人李某夫妇起诉要求游泳馆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八十多万元。游泳馆认为,游泳本身就是风险运动,被告设施和人员齐备,制度健全,在场馆内各处都张贴了警示标志牌、游泳注意事项等,尽到了提示告知义务,且李某夫妇对李*军负有监护责任。【律师分析】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游泳属于高风险的体育项目,游泳馆不仅应该设置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更应有相应措施保护游泳者的安全。李*军及同伴作为未成年人进入游泳馆,游泳馆没有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的管理制度。且救生员未能及时发现险情,没有第一时间抢救,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李某夫妇作为李*军的监护人在李*军进入游泳馆后,丧失监护条件,李*军的安全保障责任应由游泳馆承担。然而李*军作为未成年人,对危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其明知自己不会游泳,在游泳池有深水区标志的情况下
    2023-11-26
    210人看过
  • 外出旅游溺水身亡旅行社判赔42万元
    儿子到外地旅游,不想竟踏上黄泉路。痛失爱子的一对夫妇将旅行社等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3万余元。近日,上海黄浦区法院一审判令两被告赔偿死者家属42万元。去年7月15日,某研究所团委与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约定由后者组团前往浙江桐庐旅游。7月17日17时许,旅游团乘竹筏经天目溪漂流至珍珠滩浴场。旅行社导游事先征得旅游团的同意后,安排团员在该浴场游泳,并明确游泳票由导游统一向浴场购买。22岁的团员张晨(化名)兴致勃勃下水游泳,不料很快溺水。工作人员将他救上岸,可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张晨父母悲痛万分,认为儿子死亡与旅游社疏忽管理有关。协商无果后,张晨父母将大通之旅旅行社和经营开发珍珠滩浴场的浙江富春江旅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公司、游乐场地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游客安全。珍珠滩浴场属天然水域,在此处游泳的危险性比人造游泳池大。
    2023-06-05
    113人看过
  • 溺水死亡保险赔付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溺水死亡保险赔付吗在不幸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溺水身亡的情况下,根据相关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公司将会向受害方支付相当于法定赔偿额的款项作为一次性的赔偿。此赔偿数额的具体规定如下:以诉讼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乘以二十倍所得金额即为一次性支付给受害方的赔偿款。这意味着,我们将向实际受害者提供相当于其在该地区生活了二十年所能获得的平均收入额度的赔偿资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死亡赔偿金是固定的,并且会依据受害者的年龄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如果受害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那么每多增长一周岁则相应用另一年的标准进行赔偿;然而,若受害者年龄达到了七十五周岁之上,那么他们将只能按照五年的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
    2024-03-12
    403人看过
  • 上半年已签施工任务合同12亿元
    导言:2009年是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收获的一年,也是实现飞跃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东方红建设集团全体员工荣辱与共,和衷共济,成功地经受住了12·27安全事故的考验,实现了新的跨越和腾飞。2009年完成建安产值10亿元,上交各类税收3100万元,交付工程竣工面积70万平方米;荣获省质量最高奖芙蓉奖一项、省优质工程二项等一系列荣誉。2010年上半年已签施工任务合同达到12亿元,创历史之最。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如何能够快速走出低谷,走向辉煌?东方红建设集团董事长雷希文认为,东方红建设集团发展得益于三种因素——中部崛起重大战略和长沙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天时,长沙民本经济的地利,以及企业党组织凝心聚力促发展的人和,而其中人和因素甚为关键。跨越·党建谋发展篇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65年,主要从事建筑承包、市政道路建设、装饰装修、房产开发、园林绿化。1998年跻身建筑行业一级方阵,旗下
    2023-06-07
    241人看过
  • 贪污两万元追溯期多少年
    通常情况下,对于刑事判决中所涉的追诉期限,应该依据所判处的刑期长短而定。具体来说,1.在被判定犯有贪污罪时,如果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对应的追诉期限为五年;2.若被判处在三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相应的追诉期限则可能延长至五年或十年之久;3.若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追诉期限可能会延长至十五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即二十年内。贪污罪的主要特征在于犯罪者常常利用职权之便,通过侵吞、窃取、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盗取公款和公共财物。这一明显特点使得贪污罪与例如盗窃、诈骗以及抢劫等财产犯罪形式得以区分。《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
    2024-05-06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0万,30年,利率5.2%,月付多少?总利息多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月供:10982.22元利息总额:.34元
    • 工程所挖水坑中溺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儿童水坑洗澡溺亡谁来担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小刘在窑厂吃水坑内洗澡并溺水死亡,窑厂相关责任人应当对小刘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朱某作为窑厂的实际受益人,并未对窑厂吃水坑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亦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置,对该窑厂疏于管理,对小刘的死亡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某村委在执行回转期满后,并未及时有效的收回该窑厂的承包经营权,同时亦未对朱某针对该窑厂的使用情况予以有效监督,对该窑厂疏于管理,某村委对小刘的死亡也具有一
    • 渠边挖坑包路边至幼童掉进坑内溺死,该如何追责挖坑单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具体要看施工单位是否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的,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七岁孩子溺水而亡在村里的水坑村里有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村里有责任,应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