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料坑溺亡12岁少年》追踪:施工方给付5.2万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41:20
360 人看过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记者从平泉县卧龙镇(原沙坨子乡)瓦房店村了解到,掉入取料坑溺亡者的父亲张某8月19日下午与盖教学楼的施工方达成协议,施工给付其5.2万元。
8月13日下午,张某12岁的儿子掉入了一盖教学楼的建筑队取料时所挖的深坑中溺亡,事故发生后,对于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后张某将儿子的尸体抬到了学校中(本报8月17日曾报道)。8月19日下午,在县治安大队、镇派出所有关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施工方给付5.2万元算作了结。
记者从平泉县安监局了解到,8月14日,他们也接到了镇政府的报案,因为施工方的有关资料在公安部门处,他们还不十分清楚施工方的情况,但据他们初步了解,施工方是有资质的。他们表示,等到公安部门拿出事故结论后,将会同多个部门再对此事深入调查,进行相关的责任追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三少年取土坑溺亡司法所调解化纠纷
470人看过
-
男童掉入工地水坑身亡施工方赔近20万元
376人看过
-
停工期间农民工捞铁锚溺水死亡雇主赔偿12万元
408人看过
-
农民工在停工期间捞铁锚溺水死亡,获得12万元赔偿
165人看过
-
八岁女童溺水身亡家属获赔六万余元
212人看过
-
《两少年殒命村边采矿坑》后续:溺亡男孩家属欲索赔40万
34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
-
儿童水坑洗澡溺亡谁来担责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小刘在窑厂吃水坑内洗澡并溺水死亡,窑厂相关责任人应当对小刘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朱某作为窑厂的实际受益人,并未对窑厂吃水坑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亦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置,对该窑厂疏于管理,对小刘的死亡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某村委在执行回转期满后,并未及时有效的收回该窑厂的承包经营权,同时亦未对朱某针对该窑厂的使用情况予以有效监督,对该窑厂疏于管理,某村委对小刘的死亡也具有一
-
-
七岁孩子溺水而亡在村里的水坑村里有责任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1村里有责任,应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