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物业管理中业主怎样理性维权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作为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作为每一位业主都有监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相关负责人提示,广大业主在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三是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
四是要理性维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物业纠纷找哪个部门
对于物业公司乱收费有以下五个渠道反映: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法院起诉;
5、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进一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拒绝交纳。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拿出收费合理的规定,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收费的合理依据,业主有权拒交,如果符合物业收费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应当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果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业主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物业管理中业主的权益与业主的义务
113人看过
-
秩序维护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
372人看过
-
业主欠费,物管怎么维权
490人看过
-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对物业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450人看过
-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关系,怎样处理才合理?
284人看过
-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383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规定是怎么样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61、什么是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是指只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相对独立的、并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统一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物业管理活动由哪些机关负责管理监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设和住房保障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
物业管理业主维权应该是如何的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根据相关行政法的规定,你可以运用其来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自己的,行政强拆是有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怎么维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9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将该情况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由该部门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物业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可能是责令更正、警告、也可能是罚款等,有收益的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
-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哪些知情权-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中的权利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4物业管理合同从合同的分类理论上讲属于劳务合同,主要涉及劳务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业主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劳务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一般可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知情权;(2)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3)对业主公约的知情权;(4)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的知情权;(5)对小区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的知情权;(6)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