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1:42:24 63 人看过

一、出入境船舶

(一)入境船舶卫生检疫申报

1、申报

(1)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24小时前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2)受入境的船舶,在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鼠疫、霍乱、黄热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且死因不明的,船方必须立即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3)受入境检疫的船舶,按规定悬挂检疫信号,在发给入境检疫证之前,不得降下检疫信号。

白天:悬挂Q字旗,表示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悬挂QQ字旗,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有染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

夜间:悬挂红灯三盏,表示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悬挂红红白红四盏灯,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有染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

2、检疫地点

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检疫锚地或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的指定地点实施。

3、检疫方式

检疫方式分为4种:锚地检疫、随船检疫、靠泊检疫和电讯检疫。持有效的《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抵港前24小时,通过船舶公司或船舶代理向港口或锚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以电报形式报告。

(二)出境船舶卫生检疫申报

1、船舶必须是在最后离开的出境港口接受检疫。

2、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离境前4小时内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出境检疫手续,提供所需的资料。

3、经审核船方提交的出境检验检疫资料或者经登轮检验检疫,符合有关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交通工具出境卫生检疫证书》,并在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上签注。

二、出入境航空器

入境飞机检疫申报

1、按来自疫区与非疫区区别受理申报:

(1)、来自非疫区的飞机可通过地面航空站与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电讯进行检疫申报;

(2)、来自疫区的飞机,在飞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时,机长应当立即通知到达机场的航空站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

2、飞机出境检疫申报。应当在出境检疫的飞机起飞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报单、货物仓单和其他有关检疫证件。

三、出入境列车及其他车辆

(一)出入境列车的卫生检疫申报

1、出入境列车在到达或者出站前,车站有关人员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前预报车上有无疾病发生等事项。

2、客运列车到达车站后,检疫人员首先登车,列车长或者其他车辆负责人应当口头申报人员的健康情况及列车上的卫生情况。

3、入境、出境检疫的列车,在查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或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因卫生问题需要卫生处理时,应将延缓开车时间、需调离便于卫生处理的行车路线、停车地点等有关情况通知车站负责人。

(二)、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卫生检疫申报及其查验程序

1、固定时间的客运汽车,在出入境前由有关部门提前通报;

2、装载的货物应按口岸规定提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货物种类、数量及重量、到达地等;

3、对入境货运汽车,根据申报实施卫生检查或必要的卫生处理,检疫完毕后签发《运输工具检疫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出入境相关文章
  • 出入境植物检验检疫知识简短问答
    1、输入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发现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的,应采取何措施?答:应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2、为什么我国把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水果列为禁止进境物?答:主要是为了防止地中海实蝇等有害生物传入我国。3、输出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应采取什么措施?答:不准出境。4、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依据是什么?答:(1)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2)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议及参加国际公约组织应遵守的规定;(3)贸易合同、信用证等关于植物检疫的条款;(4)中国的植物检疫规定。5、植物检疫的主要手段有哪些?答:(1)禁止进口措施;(2)检疫审批;(3)实施检查和检验;(4)隔离检疫;(5)检疫处理;(6)检疫监督;(7)疫情监测和病、虫害的调查。6、植物检疫处理有哪些方法?答:(1)通过改变用途来达到处理
    2023-04-24
    90人看过
  •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
    出入境关系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检验检疫要求,按照动物检疫收费项目标准收取检疫费.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保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与出入境相关的货主及其代理人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以下简称出入境关系人)。第三条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以下统称法定检验检疫对象)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按本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收费。第四条出入境
    2023-04-24
    464人看过
  • 入境动物如何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为了预防和消灭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保护畜牧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入境的动物必须办理相应的检验检疫手续。动物检验检疫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有关的配套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名录》等国家法律运用强制性手段和科学技术方法预防或阻断动物疫病的发生以及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间的传播。入境动物需要办理的检验检疫手续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办理检疫审批。对输入或过境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必须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许可证,以防止进口企业不了解国外疫情和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盲目进口,在货物抵达口岸时因违法违章而被退货或者销毁,造成经济损失。检疫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地方检验检疫局预审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终
    2023-04-24
    390人看过
  • 入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
    入境动物检验,产品检验,检验检疫证书,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检验证书,信用证,发票,提送单,装箱单,入境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入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一、适用范围:北京地区进境各种肉类食品、水产品的检验检疫。二、主要办理程序:(一)办理定点存储冷库、定点加工厂。对申请在北京地区从事进境食用性动物产品销售、生产、加工、存放的单位,必须符合进境肉类产品所要求的兽医卫生基本条件。经动检处负责进行实地考核,审查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备案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予以公布。(二)检疫审批:是指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三)报检:在进境前或进境时带有关资料(包括贸易合同或协议、信用证、发票、提送单、装箱单、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原件、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等单证)到口岸局检验检疫。(四)与口岸局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现场查验,运输工具及外
    2023-04-24
    313人看过
  • 出口禽肉检验检疫
    1检验检疫准备1)明确检验检疫依据、检验检疫方法;2)做好取、制样及检验检疫器具的准备工作;3)安排有资格的专业人员。2出口禽肉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获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卫生注册;进口国兽医当局规定须卫生注册的,还应获得进口国或地区兽医当局的卫生注册。3生产出口禽肉产品的禽应来自安全非疫区;禽饲养场应获得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备案(供港澳地区冰鲜禽肉的禽饲养场应获得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检验检疫机构的兽医应加强对禽肉加工企业兽医的监督管理,禽肉加工企业的兽医应加强禽饲养过程中的卫生防疫与用药管理,严格执行《出口肉禽饲养用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4检验检疫机构派出兽医应加强对禽肉屠宰企业、养殖基地生产加工全过程的监管。供禽肉加工企业屠宰的活禽应随附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及备案饲养场的《饲养日志》等单证(供港澳地区冰鲜禽肉的禽应随附当地检验检疫机构
    2023-04-24
    429人看过
  • 境外加工贸易的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和境外加工贸易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检验检疫对境外加工贸易管理宗旨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把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关,保障海外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从而达到壮大综合国力的目的。检验检疫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境外加工贸易生产专用设备出口。境外设厂所需的设备多为大型机电仪设备。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企业生产经营、盈利的前提,因此出口设备除了要符合双方国家要求之外,是否达到合同所列技术标准要求是关键,同时它们大多又属于实施质量许可证范围的产品,必须全面达到产品标准要求。因此,此类商品要将检验工作向前延伸,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质量体系。由于出口设备具有时间紧、质量要求高,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等特点,故从检验检疫的角度看,该套设备除了必须符合我国的出口要求外,还要密切注意合同、信用证的品质条款及对方国家的检验标准。二、大宗原材料出口的检验检疫。部分企业属带料出境加工、购料出境加工性质,是由于境外加工贸易
    2023-04-24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出入境
    相关咨询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办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0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入境检验检疫法第五十五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7
      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提供或者使用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20万元以下罚款。
    •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拒绝检验检疫的处罚规定,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9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处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入境、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家卫生检疫机关许可后方可入境或者出境。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 边境贸易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1
      适当简化边境贸易进口商品检疫审批许可程序,边境贸易所在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XX制定的“进境检验检疫审批的产品目录”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实行检疫审批许可的边境贸易进口商品目录,并报XX批准后,具体执行本辖区内边境贸易进口商品检疫审批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