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伤者需要取出钢板,由谁承担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0:55:36 415 人看过

交通事故导致骨折,行内固定治疗的,部分地区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者可以先行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起诉第一次的手术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待拆除钢板的手术结束后,再行起诉二次手术费用。在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亦可以申请对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也就是对拆除钢板的医疗费用进行评估,保险公司连同第一次治疗费用一起赔付。

司法鉴定要取钢板才做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不取内固定钢板即进行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如果内固定不需取出的,则在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

二、如果仍然需要取钢板的,则应在取出钢板后再做鉴定,否则在鉴定伤残后,取钢板的费用需要伤者自己承担。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取钢板之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因为钢板未去的情况下肢体活动度是受限的,而肢体活动度受限程度与伤残等级是密切相关的。法律实务中,目前有的鉴定机构也在未取钢板的情况下做伤残鉴定,有的法院也认这样的鉴定。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通则》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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